政治·via @warroom·63.3·P87

不打碎骨头,不留下见血伤,打老婆孩子就完全合法。 这是阿富汗塔利班写入法典的最新规定。 他们把这叫做沙里亚法下的“受控管…

不打碎骨头,不留下见血伤,打老婆孩子就完全合法。

这是阿富汗塔利班写入法典的最新规定。

他们把这叫做沙里亚法下的“受控管教”。

在这套新法律下,只要没断骨头,没有开放性伤口,国家就装作看不见。

即使女人费尽心机证明了自己挨打,施暴的丈夫最高也只会被判 15 天。

如果女人受不了想去法院告状,门槛更是高得离谱。

她必须全身遮面,在一群男性法官面前陈述,而且身边必须有男性监护人陪同。

而这个所谓的监护人,往往就是刚刚动手打她的那个丈夫。

整部法典里,找不到任何一条明确禁止对女性实施身体、心理或性暴力的条款。

各位看清楚这个野蛮政权的底色。

他们用一套看似严密的司法程序,把最暴力的罪行洗白成合法的家庭管教。

这哪里是什么法治,这就是给施暴者颁发国家许可证。

最荒谬的荒诞剧正在那里上演:受害者去求公道,还要由施暴者亲自押送着出庭。

这种用制度消灭常识、用信仰粉饰暴行的恶法,把千万女性彻底逼进了活生生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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