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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业文化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输光之后,能拍拍屁股回去当个小职员重新开始。 这并非今天的商业鸡汤。1884年,英国《…

美国商业文化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输光之后,能拍拍屁股回去当个小职员重新开始。

这并非今天的商业鸡汤。1884年,英国《Spectator》杂志的一段行业观察写道:

文章里是这么对比欧洲和美国的: 英国人极度害怕贫穷; 法国人为了逃避贫穷,宁可开枪自尽; 而一个手里有一百万美元的美国人,敢去投机赌十倍的利润。 要是输了个精光,他转头就去找个普通职员的工作,该上班上班,根本不当回事。

文章给了一个定论: 这种奇特的特质,让他们成了“世界上最危险的赌徒”。

这种对风险的饥渴,已经写进了制度里。 比如美国历史上极其宽松的个人破产法,本质上就是在制度上给失败者留退路,不把人一棍子打死,不让人因为一次生意失败就彻底社会性死亡。

一个“输得起”的社会,才配拥有最顶级的创新。

如果在一个系统里,失败的惩罚重到让人无法承受,甚至要搭上一辈子,那所有人最终的选择都会是:考公、躺平、绝对求稳。

最可怕的对手,是那些刚刚输光了所有身家,冲你咧嘴一笑,明天拍拍灰尘继续去打工攒本金,准备下一次梭哈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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