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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史密斯在国会宣誓作证时,被问到有没有申请搜查令获取国会议员的短信内容。 他的回答是:没有,不记得。 他还把话往技术…

杰克·史密斯在国会宣誓作证时,被问到有没有申请搜查令获取国会议员的短信内容。

他的回答是:没有,不记得。

他还把话往技术细节上挪,说第三方的非内容通联记录,不触犯国会议员的“演说或辩论条款”。

现在麻烦来了。

据本尼·约翰逊披露的司法部文件,以及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的说法,史密斯团队留下的记录显示,他们审查了44名国会议员的通信。格拉斯利说自己就是44人之一,并已通知同僚;兰德·保罗、乔什·霍利也公开称自己的信息被史密斯团队搜走。

这事不能直接写成一句“他构成伪证”。司法上,要看证词、文件、审查范围、短信内容与通信记录的定义,最后还要看法院怎么认定。

但程序账已经很难看。

特别检察官一边在国会宣誓说尊重演说或辩论条款,一边通过保密程序把议员通信纳入审查,议员当时连出来主张特权、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

国会本来是监督司法部的,现在监督者的通信先进了被监督者的抽屉。

按相关联邦法,虚假宣誓和向国会作虚假陈述都可能面对最高五年刑期。特别检察官如果一句“不记得”就能把44名议员的通信审查变成语义题,那美国的程序正义就成了县城停车场的收费牌:对你一字不差,对自己一吹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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