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1787-8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1787
- 类型
- ORDER
- 立案日
- 2023-05-12
律师聘用裁定及保险凭证调取邮件 ——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破产案,CTB 22-50073 ECF #1787-8(2023-05-12立案)。债务人 Genever Holdings LLC 聘任的代理律师向保险经纪人发函紧急调取保单证明,并附上了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批准 Genever 聘请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担任共同法律顾问的正式裁定书。
全文
收件人:'info@wolfsonglobalinsurance.com';'cskibitcky@globalcoverage.com' 抄送:Doug Skalka(道格·斯卡尔卡);Sara E. Mowery(萨拉·E·莫厄里) 主题:紧急索取 Genever Holdings LLC 的投保证明 附件:Order Employing NPM as Counsel for Genever Holdings LLC.pdf(聘请NPM作为Genever Holdings LLC法律顾问的裁定.pdf)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我们是 Genever Holdings LLC(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第11章案件(在 U.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合并审理,案号为 22-50073 (JAM))中的法律顾问。随信附上破产法院关于我所代理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裁定。我方必须尽快获得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保险承保证明。监督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11章案件的联邦机构已要求提供投保证明,未能提供投保证明可能会对该公司造成损害。
如果您需要就上述事宜与我沟通,请致电 203-895-3073。否则,请尽快将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保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感谢您的配合。
Patrick R. Linsey 直线电话:203.781.2847 plinsey@npmlaw.com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T 06510 纽黑文 哈特福德 费尔菲尔德 白原 www.npmlaw.com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
关于: :
1 : HO WAN KWOK(郭文贵)等,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 关于:ECF NO. 1154
根据《破产法典》第327条、第328条和第330条、《破产程序规则》第2014条和第2016条以及《地方破产程序规则》第2014-1条和第2016-1条,批准债务人要求作出授权并批准聘用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作为债务人共同法律顾问之命令的申请的裁定
鉴于 Genever Holdings LLC(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在上述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提出申请(“申请”),要求授权聘用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NPM”)作为债务人的共同法律顾问,自2022年11月7日起生效;并鉴于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的声明(“斯卡尔卡声明”);根据《美国法典》第11篇(“《破产法典》”)第327条、第328条和第330条、《联邦破产程序规则》(“《破产规则》”)第2014条和第2016条,以及《美国康涅狄格区破产法院地方破产程序规则》(“《地方破产规则》”)第2014-1条和第2016-1条的规定,所有内容均详见申请;并经审议申请和斯卡尔卡声明;且本法院根据《美国法典》第28篇第157条和第1334条以及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区法院)的转交案件常规命令(经修订),对审理该申请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享有管辖权;且
1 这些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Miles Kwok 以及诸多其他化名)(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纳税人识别号后四位:8202)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吉纳佛控股公司)。破产受托人、吉纳佛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吉纳佛控股公司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转交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宾斯),作为郭文贵破产财产受托人(仅用于接收通知和联络)。
审理该申请及其中所请求的救济属于根据《美国法典》第28篇第157(b)条规定的核心程序;且根据《美国法典》第28篇第1408条和第1409条,本法院管辖地适当;且本法院认定:(i) 申请中所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破产财产、其债权人及所有利害关系方的最大利益;(ii) 申请和斯卡尔卡声明中所阐明的法律与事实依据,以及本法院就该申请举行的任何听证会记录,构成了作出本裁定所予救济的正当理由;(iii) NPM 属于《破产法典》第101(14)条所定义且符合《破产法典》第327(a)条所要求的“无利害关系人”;以及 (iv) NPM 不持有亦不代表与债务人破产财产存在对抗的利益;且在具体情况下已就该申请发出了充分且适当的通知;且显见无需发出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并在本法院进行所有程序后;且对本裁定所请求之救济的任何异议均已被撤回或经实质审查后被驳回;经审慎研议并具备充分理由,特此裁定:
1. 申请按本裁定所述予以批准。
2. 授权债务人按照申请和斯卡尔卡声明中所载条款,聘用 NPM 作为其律师,自2022年11月7日起生效。
3. 授权 NPM 作为债务人的法律顾问,并履行申请中描述的各项服务。具体而言(但不限于),授权 NPM 作为债务人的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a. 就债务人在第11章案件中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向债务人提供咨询; b. 就债务人对其破产财产的调查向债务人提供咨询,包括为债务人破产财产的利益采取任何追索和追回财产的行动;
c. 提起、进行和/或继续进行为维护债务人破产财产所拥有的权利、保护债务人破产财产的资产、或以其他方式推进完成第11章案件之目标所必需且适当的诉讼;
d. 代表债务人准备必要且适当的申请、动议、拟议命令、其他诉讼文书、通知、明细表及其他文件,并审查在第11章案件中已提交和将要提交的财务及其他报告;
e. 就第11章案件中其他各方可能提交的申请、动议、其他诉讼文书、通知及其他文件向债务人提供咨询,并准备答复;
f. 就任何潜在的资产出售和财产处置向债务人提供咨询并提供协助;
g. 就待履行合同及未到期租约的承担、转让和拒绝向债务人提供咨询;
h. 就重组计划的制定、谈判和颁布以及相关交易文件向债务人提供咨询;
i. 协助债务人审查、评估和解决针对债务人破产财产提出的索赔主张;以及
j. 与利害关系方进行谈判。
4. 债务人破产财产应负责支付 NPM 在第11章案件中的报酬和费用报销。
案号 22-50073 文件 1787-8 提交于 05/12/23 录入于 05/12/23 16:37:59 第 5 页,共 5 页 案号 22-50073 文件 1177 提交于 11/30/22 录入于 11/30/22 16:16:22 第 4 页,共 4 页
5. 支付给 NPM 的任何报酬的准许,应根据《破产法典》第330条和第331条、《破产规则》第2016条以及《地方破产规则》第2016-1条规定的程序予以确定。
6. NPM 在实施任何收费费率上涨之前,应提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通知债务人、美国破产受托人以及任何官方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并将该通知提交给法院。
7. 授权并赋权债务人及 NPM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本裁定所授予的救济。
8. 申请的内容符合《地方破产规则》的要求。
9. 如果申请及斯卡尔卡声明与本裁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裁定的条款为准。
10.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在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执行力。
11. 本法院对因本裁定的执行、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保留管辖权。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于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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