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XHIBIT · ECF #2292-69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2292
- 类型
- EXHIBIT
全文
代表法人实体开立账户的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所有部分的信息: A. 开户自然人的姓名和职务: 姓名 NADEEM AKBAR(纳迪姆·阿克巴) 职务:PRESIDENT(总裁) 企业 EIN(雇主识别号):8073 B. 完整法定企业名称:
实际营业地址:
C. 直接或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拥有上述法人实体 25% 或以上股份的每位个人*(如有)的以下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地址(居住或营业街道地址) 美国人适用:社会安全号码 非美国人适用:社会安全号码、护照号码及签发国,或其他类似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持股比例
QIANG GUO(郭强) 987 162 E E 64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65 3730 0321 , CHINA(中国) 100.00
*如果没有个人符合此定义,请在上方填写“不适用”并在下方说明(即全部 <25%;慈善/非营利机构;等);
受益所有人详情:如适用,请解释受益所有权的任何层级结构等。(例如,ABC 公司由 123 公司持股 50%。123 公司由 John Doe 持股 50%;因此,John 是 ABC 公司 25% 的受益所有人。)
D. 对管理上述法人实体负有重大责任的一名个人的以下信息:
行政主管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总裁、副总裁、财务主管);或,
定期履行类似职能的任何其他个人。(如适用,上述 (c) 部分中列出的个人亦可列于本 (d) 部分)。
姓名/职务 出生日期 地址(居住或营业街道地址) 美国人适用:社会安全号码 非美国人适用:社会安全号码、护照号码及签发国,或其他类似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PRESIDENT(总裁) 981 88-01 35TH AVE APT 5F JACKSON HEIGHTS. NY 11372 8538 N/A 证明:
本人,NADEEM AKBAR(开户自然人),特此证明,就本人所知,上述信息完整且准确。此外,本人同意将上述信息的任何变更通知 Dime Community Bank(达姆社区银行)。
DocuSign 电子签名人:NADEEM AKBAR 签名:
重新证明:
本人特此证明,就本人所知,上述信息未发生变更。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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