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7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7
类型
ORDER
立案日
2022-02-17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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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7 提交于 02/17/22 录入于 02/17/22 11:01:33 第 1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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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6 提交于 02/17/22 录入于 02/17/22 10:36:13 第 1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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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识别案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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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1 Ho Wan Kwok(郭文贵) 社会安全号码或 I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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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9595 名字 中间名 姓氏 EIN _ _−_ _ _ _ _ _ _ 债务人 2 名字 中间名 姓氏 社会安全号码或 ITIN _ _ _ _ (如共同申报,则为配偶) EIN _ _−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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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 第 11 章案件提交日期 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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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2−50073 jam 官方表格 309E1(适用于个人或共同债务人) 第 11 章破产案件通知 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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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所列债务人而言,已根据《破产法》第 11 章提出案件。已作出救济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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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载有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属重要的案件信息,包括关于债权人会议和期限的信息。请仔细阅读两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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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提交对大多数催收活动施加了自动中止。这意味着债权人通常不得采取行动向债务人或债务人的财产追收债务。例如,在中止有效期间,债权人不得起诉、扣押工资、主张差额债权、收回财产,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向债务人追收。债权人不得通过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违反中止规定的债权人可能被要求支付实际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及律师费。在某些情况下,中止可能限于 30 天,或根本不存在,但债务人可以请求法院延长或施加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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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第 11 章重整计划可能导致债务获得免除。主张债务人无权获得任何债务免除的债权人,或希望使某一特定债务不受免除的债权人,可能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提交诉状。(详见下文第 1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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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咨询律师。本案提交的所有文件均可在下列地址的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查阅,或通过 PACER(公共访问法院电子记录,网址:http)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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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能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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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债权人正确识别债务人,债务人提交完整的社会安全号码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该号码可能出现在本通知的某一版本中。但是,完整号码不得出现在向法院提交的任何文件中。请勿将本通知与任何债权申报表或本案中的其他提交文件一并提交。在您向法院提交的任何文件(包括附件)中,不得包含社会安全号码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的末四位数字以外的任何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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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务人的全名 关于债务人 1: Ho Wan Kwok 关于债务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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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过去 8 年中使用过的所有其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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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址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td.(金泉〈纽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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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ast 64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65 4. 债务人的律师 姓名及地址 Dylan Kletter(迪伦·克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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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 Rudnick LLP(布朗·拉德尼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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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Asylum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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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tford, CT 06103 联系电话 860−509−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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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dkletter@brownrudnick.com 5. 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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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可在该地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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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在本办公室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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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在线查阅本案提交的所有记录 915 Lafayette Blvd Bridgeport, CT 06604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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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下午 4:00 联系电话 203−579−5808 日期: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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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见第 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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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7 提交于 02/17/22 录入于 02/17/22 11:01:33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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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6 提交于 02/17/22 录入于 02/17/22 10:36:13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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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Ho Wan Kwok 案号 22−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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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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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必须出席会议,以便 March 21, 2022 at 10:00 AM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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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 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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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誓后接受询问。在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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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夫妻双方均须出席。 会议线路:877−915−2934 债权人会议 将以电话方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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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出席,但并非 必须出席。 参与者代码:8494974 7. 期限 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必须在下列 期限前收到这些文件及任何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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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费用。 于期限前提交,以反对债务免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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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某些债务是否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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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 首次确定的重整计划确认听证日期。 法院将随后向您发送该日期的通知。 期限。 您必须提交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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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主张债务人无权根据 11 U.S.C. § 1141(d)(3) 获得任何债务的 免除;或 • 如您希望使某项债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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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U.S.C § 523(a)(2)、(4) 或 (6) 不受免除。 可免除性诉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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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期限:May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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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提交期限: 尚未确定。如确定期限,法院将 另行向您发送通知。 债权申报是一份经签署的陈述,说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申报表可从 www.uscourts.gov 或任何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取得。 除非出现以下情形,您的债权将按列明的金额获准: • 您的债权被标注为有争议、或有或未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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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交了金额不同的债权申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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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收到另一份通知。 如您的债权未被列明,或您的债权被标注为有争议、或有或未清算,您必须 提交债权申报,否则您可能无法就您的债权获得偿付,并且可能无权就重整计划投票。您 即使您的债权已被列明,仍可提交债权申报。 您可在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或通过 http 在线查阅财产清单。无论有担保债权人是否提交债权申报,其对担保物的权利均予保留。提交债权 申报即表示债权人接受破产法院的管辖,并产生律师可以 说明的后果。例如,提交债权申报的有担保债权人可能放弃重要的非金钱性 权利,包括陪审团审判权。 对豁免提出异议的期限: 法律允许债务人保留某些作为豁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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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认为法律不授权所主张的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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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您可以提交异议。 提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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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结束后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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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是收到寄往外国地址通知的债权人,您可提交动议,请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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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具有外国地址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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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期限。本通知所载的期限。如您对本案中的权利有 任何疑问,请咨询熟悉美国破产法的律师。 第 11 章允许债务人依照重整计划进行重整或清算。除非法院确认,该计划不生效。您可能收到该计划及一份说明该计划的披露声明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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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交第 11 章 破产案件 并且可能有机会对该计划投票。您将收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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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日期的通知,并可对该计划的确认提出异议及出席确认听证。除非有受托人 在任,债务人将继续占有财产,并可继续经营债务人的 业务。 10. 债务免除 确认第 11 章重整计划可能导致债务获得免除,其中可能包括全部或部分债务。 见 11 U.S.C. § 1141(d)。但是,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在计划项下的所有付款完成之前,债务不会被免除。债务免除意味着,除计划另有规定外,债权人不得再试图向债务人本人追收债务。如您认为欠付给您的某项特定债务 应根据 11 U.S.C. § 523 (a)(2)、(4) 或 (6) 不受免除,您必须在期限前向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提交诉状 并支付提交费用。如您认为债务人无权根据 11 U.S.C. § 1141 (d)(3) 获得其任何债务的 免除,您必须在首次确定的重整计划确认听证日期前向书记官办公室提交诉状并支付 提交费用。法院将另行向您发送通知,告知您该日期。 11. 豁免财产 法律允许债务人保留某些作为豁免的财产。完全豁免的财产不会被出售并 分配给债权人,即使案件转换为第 7 章亦然。债务人必须提交一份主张为 豁免的财产清单。您可在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或通过 http 在线查阅该清单。如 您认为法律不授权债务人所主张的某项豁免,您可以提交异议。 破产法院书记官办公室必须在第 7 项规定的对豁免提出异议的期限前收到该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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