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841-2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841
类型
ORDER
立案日
2022-09-08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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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康涅狄格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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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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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 案号 22-50073 (J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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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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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记录中应包括的补充项目反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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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邦破产程序规则》8009,Luc Despins(吕克·德斯潘)作为债务人遗产的指定第11章受托人(下称“受托人”),通过其下方签署的代理律师 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特此提交其关于应纳入上诉记录的补充项目指定(下称“指定”),该上诉系债务人(下称“上诉人”)就本院于 August 10, 2022 作出的命令提出;该命令依据《破产法典》第363、521、541、1108及1505条,(A) 确认第11章受托人持有债务人在其控制实体中的全部经济及公司治理权利,(B) 授权第11章受托人代表遗产在任何外国行事,及 (C) 准予相关救济,ECF No. 722(下称“公司治理命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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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债务人的法定姓名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其亦被称为 Guo Wengui、Miles Guo 及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债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码的末四位为 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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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托人保留一切权利,就上诉人不当纳入记录的上诉项目提出动议予以剔除。参见 Fed. R. Bankr. P. 800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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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记录反指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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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号 22-50073 (JAM)(Bankr. D. Conn.)中的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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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指定下列已提交至案号 22-50073 (JAM)(Bankr. D. Conn.)案卷的补充项目纳入上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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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ECF 编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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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2022 102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审查员,或备选地,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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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022 107 Ho Wan Kwok(郭文贵)为支持第11章案件及若干动议而作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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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22 183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平洋联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合伙)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或备选地,部分加入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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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22 344 债务人对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或备选地,部分加入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的同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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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22 346 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对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或备选地,部分加入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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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22 347 债权人 Rui Ma(马睿)、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伟灿)对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关于驳回本案的动议,或备选地,关于任命受托人的动议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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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22 348 债权人 Duowei Cheng(程多维)对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关于驳回案件的动议提出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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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2 392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为支持其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或备选地,部分加入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而提交的综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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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文指定的项目包括该等项目的所有证物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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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ECF 编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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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04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或备选地,部分加入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的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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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05 债权人 Rui Ma(马睿)、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伟灿)加入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提交的证人及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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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06 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的证人及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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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08 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关于处理驳回、转换或任命第11章受托人之替代方案的补充法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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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12 债权人 Duowei Cheng(程多维)就驳回、转换或任命事项提交的立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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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14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的证人及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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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16 关于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立场的声明;根据 11 U.S.C. § 1112(b) 所要求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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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18 债权人 Rui Ma(马睿)、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伟灿)为支持案件转换而提交的补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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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22 421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为支持其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而提交的补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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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2022 430 根据 28 U.S.C. § 1452(A) 及《联邦破产程序规则》9027,从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移送的民事诉讼状态通知,以及要求举行状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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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2022 432 根据 28 U.S.C. § 1452(A) 及《联邦破产程序规则》9027,从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县移送的民事诉讼状态修订通知,以及要求举行状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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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22 440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的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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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2022 441 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的证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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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ECF 编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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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2022 442 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审查员的动议,或备选地,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关于驳回第11章案件的动议,或备选地,部分加入美国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指示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动议的庭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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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22 466 关于正式庭审记录的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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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22 465 无损权利地驳回驳回动议并准予加入任命第11章受托人动议的决定备忘录及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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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22 511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 对本院关于正式庭审记录的勘误表作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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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22 512 债权人 Rui Ma(马睿)、Zheng Wu(吴征)及 Weican Meng(孟伟灿)对本院关于正式庭审记录的勘误表作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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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22 515 关于作出命令批准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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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22 523 准予任命第11章受托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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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2022 586 受托人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潘)提交的关于 July 21, 2022 状态会议庭审记录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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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2022 599 根据《破产程序规则》9006(c)(1),请求加速审理第11章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的动议;该命令依据《破产法典》第363、541、1108及1505条,(A) 确认第11章受托人持有债务人在其控制实体中的全部经济及公司治理权利,(B) 授权第11章受托人代表遗产在任何外国行事,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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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2022 607 准予加速审理动议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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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2022 614 第11章受托人关于自获任命以来的进展及工作计划的初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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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2022 617 送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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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2022 632 BNC 邮寄证明 PDF 文档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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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22 667 驳回免除判决/命令之动议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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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22 680 送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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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ECF 编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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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2022 761 债务人关于暂缓执行命令之动议;该命令依据《破产法典》第363、521、541、1108及105条,(A) 确认第11章受托人持有债务人在其控制实体中的全部经济及公司治理权利,(B) 授权第11章受托人代表遗产在任何外国行事,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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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2022 777 第11章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的动议:(A) 规定与根据规则 2004 传票取得的文件相关的任何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工作成果保护及其他特权的控制权,于受托人获任命时转由受托人取得,(B) 指示债务人及其他受审查人不得以该等特权为由扣留文件,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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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2022 778 根据《破产程序规则》9006(c)(1),请求加速审理第11章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的动议;该命令:(A) 规定与根据规则 2004 传票取得的文件相关的任何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工作成果保护及其他特权的控制权,于受托人获任命时转由受托人取得,(B) 指示债务人及其他受审查人不得以该等特权为由扣留文件,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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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2022 780 安排加速审理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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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2022 796 受托人对债务人关于就命令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之动议的异议;该命令依据《破产法典》第363、521、541、1108及105条,(A) 确认第11章受托人持有债务人在其控制实体中的全部经济及公司治理权利,(B) 授权第11章受托人代表遗产在任何外国行事,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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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2022 797 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加入受托人对债务人关于就命令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之动议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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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2022 799 债务人对第11章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的动议提出的异议;该命令:(A) 规定与根据规则 2004 传票取得的文件相关的任何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工作成果保护及其他特权的控制权,于受托人获任命时转由受托人取得,(B) 指示债务人及其他受审查人不得以该等特权为由扣留文件,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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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ECF 编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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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22 801 受托人对第11章受托人关于作出命令的动议的答复;该命令:(A) 规定与根据规则 2004 传票取得的文件相关的任何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工作成果保护及其他特权的控制权,于受托人获任命时转由受托人取得,(B) 指示债务人及其他受审查人不得以该等特权为由扣留文件,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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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22 826 关于 May 25, 2022 证据听证会庭审记录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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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号 22-50073 (JAM)(Bankr. D. Conn.)中的移送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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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指定下列补充项目纳入上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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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及时间 ECF 编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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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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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p.m. (适用的东部时间) N/A 由第11章受托人的代理律师向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法官办公室发送的移送电子函件,附具:(i) 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命令;及 (ii) 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命令的黑线版本,标示其相对于 August 4, 2022 于 ECF No. 681 提交至案卷的命令所作的变更(作为附件 A 附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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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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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p.m. (适用的东部时间) N/A 第11章受托人的代理律师向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法官办公室发送的有关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命令的补充电子函件(作为附件 B 附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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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庭审记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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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谨此根据《破产程序规则》8009(b)(3)证明,其已订购必要的庭审记录,且该等庭审记录的订购表格已妥善送达并已提交至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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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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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明确保留且不放弃其补充本指定的权利。本文件明确在不放弃任何及一切权利、救济、异议理由和反对意见的前提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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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September 6, 2022 卢克·A·德斯潘斯(LUC A. DESPINS),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Chapter 11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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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s/ Patrick R. Linsey 帕特里克·R·林赛(Patrick R. Linsey)(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及蒙蒂斯律师事务所) 195 Church Street, 13th Floor New Haven, Connecticut 06510 (203) 781-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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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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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insey@npm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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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斯·A·巴塞特(Nicholas A. Bassett)(获准以临时出庭律师身份执业) 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 2050 M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036 (202) 551-1902 nicholasbassett@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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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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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夫拉姆·E·卢夫特(Avram E. Luft)(获准以临时出庭律师身份执业) 道格拉斯·巴伦(Douglass Barron)(获准以临时出庭律师身份执业)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166 (212) 318-6079 aviluft@paulhastings.com douglassbarron@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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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1 受托人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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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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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Bongartz, 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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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CourtroomDeputy Bridgeport@ctb.uscourt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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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Holley L.Claiborn@uscoi.cov; ioodman@oullcom.com; aronson@omm.com; ssamoff@mm.com; ehenz@zeislaw.com; SKindseth@zeislaw.com; ccallari@callarioartners.com; Desoins. Luc A.; Barron, Douolass E.; plinsey@nomlaw.com; Doug Skal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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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In re Kwok / Case No. 22-50073 (JAM) - 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公司治理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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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Friday, August 5, 2022 11:3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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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mage0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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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re Kwok -- Further Revised Proposed Corporate Governance Order (blackline) .odf In to Viyor - Eurthar Davicad Cornarsha Councenses Ordar (class) a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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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尊敬的朱莉·A·曼宁法官(Honorable Julie A. Manning)法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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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昨日关于 Chapter 11 受托人公司治理动议[ECF No. 598]及相关经修订的拟议命令[ECF Nos. 645, 671, and 681]的听证会,现请参见随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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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命令的清稿,反映法院在昨日听证会上指示的修改,以及另外两项细微修改(如下文进一步详述);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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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进一步修订命令的修订痕迹版本,标明相对于2022年8月4日向法院提交的版本[ECF No. 681]所作的修改。(随附的修订痕迹版本不包括该命令的附件 A,因为附件 A 未作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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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命令反映了另外两项细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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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今日稍早,Chapter 11 受托人收到英国律师(Harcus Parker Limited(Harcus Parker律师事务所))就致英国律师函件格式提出的若干最终意见,该等意见已反映在本电子邮件所附经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命令附件 B 所载函件最终格式中。(在向法官办公室发送本电子邮件之前,函件最终格式的副本也已提供给债务人的代理律师。)因此,无需设定 Chapter 11 受托人向债务人提供函件最终格式的临时期限,并且债务人签署并向英国律师交付该函件的五个营业日期限可自命令录入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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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经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律师进一步商议后,Chapter 11 受托人已确定,郭先生无需为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控股公司)的新英属维尔京群岛代理人签署转入文件包,但 Chapter 11 受托人可自行提交该表格,但债务人须向 Chapter 11 受托人提供某些缺失信息。Chapter 11 受托人已通过电子邮件向债务人的代理律师发送问题清单,以使 Chapter 11 受托人能够完成该表格。)随附经修订拟议命令第3(a)段反映了该项(细微)修改。在提交随附经修订拟议命令之前,Chapter 11 受托人还与债务人的代理律师分享了对第3(a)段修改的草案。截至本电子邮件发出时,债务人的代理律师尚未对该措辞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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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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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Bongartz(亚历山大·邦加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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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Alexander Bongartz 顾问律师 Financial Restructuring Group(金融重组组) 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直线电话:+1.212.318.6472 手机:+1.617.838.5117 总机:+1.212.318.6000 传真:+1.212.303.7072 alexbongartz@paulhastings.com www.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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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康涅狄格联邦地区破产法院(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布里奇波特分庭(BRIDGEPORT DI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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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Chapte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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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 案号 22-50073 (J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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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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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典》第363、521、541、1108及1505条作出的命令:(A) 确认 Chapter 11 受托人持有债务人在债务人控制实体中的全部经济权利和公司治理权利,(B) 授权 Chapter 11 受托人代表破产财产在任何外国行事,以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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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因卢克·A·德斯潘斯先生(Mr. Luc A. Despins)以其在 Ho Wan Kwok(“债务人”)的 Chapter 11 案件中获任命的 Chapter 11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提出动议(“本动议”),请求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破产法典”)第363、541、1108及1505条录入一项命令(“本命令”),(a) 确认受托人持有债务人拥有及/或控制的所有公司实体(“债务人控制实体”)中的全部债务人经济权利和公司治理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BVI)”),并准予相关救济,(b) 授权受托人代表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在任何外国行事,以及 (c) 准予相关救济,具体均如本动议所更充分载明;且本院根据28 U.S.C. §§ 157 and 1334及美国康涅狄格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作出的移交常设命令(经修订)对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拥有管辖权;且根据28 U.S.C. § 157(b),对本动议及其中请求的救济的审理属于核心程序;且本院为适格审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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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于 09/08/22 录入于 09/08/22 12:14:00 第 11 页,共 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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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8 U.S.C. §§ 1408 and 1409;且法院已认定,本动议所请求的救济符合破产财产、其债权人及所有利害关系方的最佳利益;且在具体情形下已就本动议发出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显然无需发出其他或进一步通知;且经本院审理的全部程序;且对本命令所请求救济提出的任何异议均已撤回或经实体审理被驳回;且经适当审议并显示具有充分理由;且基于就本动议以及通过包括提交分别于 July 31, 2022 [ECF No. 645]、August 2, 2022 [ECF No. 671]及 August 4, 2022 [ECF No. 681]提交的经修订拟议命令等方式所寻求的额外救济,于 August 1, 2022 和 August 4, 2022 举行的听证会上所作的记录陈述,现特此命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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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动议按本命令所载内容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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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为本 Chapter 11 案件中的受托人[ECF No. 523],Luc A. Despins 为破产财产利益持有债务人在所有债务人控制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Genever (BVI))中的全部经济权利和治理权利。为免生疑义,前述权利包括受托人所主张的替换债务人控制实体任何现任高级职员、董事、经理或类似人员的权限。作为前述事项的一部分,在必要范围内,受托人获授权以其在本 Chapter 11 案件中的 Chapter 11 受托人身份,担任任何已被免职的该等高级职员、董事、经理或类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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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指示债务人分别:(a) 在必要范围内与受托人合作,以使受托人能够履行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对以下事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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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于 09/08/22 录入于 09/08/22 12:14:00 第 12 页,共 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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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资产;以及 (b) 向受托人交出全部破产财产及任何已记录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破产财产有关的账簿、文件、记录和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其在 Genever (BVI) 中持有的股份及所有相关公司治理文件)。为履行债务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21(a)(3)及521(a)(4)条承担的义务,现进一步指示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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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签署:(i) 转让文书,(ii) 关于债务人在 Genever (BVI) 中股份的董事决议,以及 (iii) 关于恢复 Genever (BVI)、提交转入文件包及任命新注册代理人的董事决议;上述各文件均应采用随附附件 A 所载格式(该等文件不填写日期),并应在本命令录入后两个营业日内将填写完毕且已签署的该等文件交付给受托人(受托人随后将向英属维尔京群岛(“BVI”)Genever (BVI) 的新注册代理人提交该等文件);以及在本命令录入后两个营业日内,向受托人提供使受托人能够填写随附附件 A 所载 Harneys Fiduciary 转入文件包所必需的信息(受托人随后将向 BVI 的 Genever (BVI) 新注册代理人提交该转入文件包);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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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按随附附件 B 所载格式,向 Harcus Parker Limited 发出函件(“致英国律师函”);Harcus Parker Limited 曾在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e)、英格兰及威尔士商业和财产法院(Business and Property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王座法庭部(Queen's Bench Division)、商事法庭(Commercial Court)审理的、案名为 Kwok Ho Wan, Ace Decade Holdings Limited, and Dawn State Limited v. UBS AG (London Branch)、案号为 CL-2020-000345 的诉讼(“UBS 诉讼”)中担任债务人的前代理律师;该函件副本应同时交付给受托人。为免生疑义,受托人就一切目的而言均应被视为债务人在 UBS 诉讼中提出的请求权之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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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对债务人控制实体行使该等权利被视为超出正常经营范围,则现批准该等行使,因为行使该等权利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包括因为受托人为破产财产利益持有债务人在该等实体中的全部经济权利和治理权利。尽管《破产程序规则》第6004(h)条或《美国康涅狄格联邦地区破产法院破产实务和程序地方法规》或其他《破产程序规则》的任何规定有相反规定,本命令的条款和条件应于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特此放弃对本命令生效及可执行性的任何适用停止执行期间。为免生疑义,本命令的任何内容均不授权受托人出售、以其他方式处分、出租或设定负担于债务人控制实体中的任何股权或债务人的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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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受托人获授权以破产财产的外国代表身份,在任何外国代表破产财产从事适用外国法律允许的任何行为,以便:(a) 调查、收集及追回位于外国的债务人资产,包括在必要或适当时为此在外国法院寻求救济,(b) 对债务人控制实体行使控制权,包括在必要或适当时为此在外国法院寻求救济,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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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于 09/08/22 录入于 09/08/22 12:14:00 第 14 页,共 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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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向持有债务人控制实体相关该等文件的适当外国公司登记机构(或类似实体)请求并取得公司文件。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受托人获授权根据《破产法典》第1505条,向持有该等公司文件的适当 BVI 实体请求并取得与 Genever (BVI) 有关的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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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因此,债务人不得干扰、阻碍或延迟受托人行使本裁定项下的权限,包括受托人为推进该等权限而代表财产在外国法院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在债务人反对受托人行使该等权限的范围内,债务人应仅限于在通知利害关系方后向本院(而非视情况而定的相关外国法院或其他外国实体)寻求救济,但以债务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提出该等请求的资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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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院谨请外国法院就受托人对债务人控制实体行使公司控制权提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Genever(英属维尔京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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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就在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院(“Genever Court”)审理的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美国)”)第11章案件而言,如受托人就 Genever(美国)行使公司治理权将影响其第11章案件,受托人应出庭并向 Genever Court 寻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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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据称日期为 February 17, 2015、由债务人、Genever(美国)、Genever(英属维尔京群岛)及 Bravo Luck Limited 签署的所称信托协议(“所称信托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对所称信托协议提出的任何异议,所有当事方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均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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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授权并赋予受托人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本裁定授予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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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裁定的条款和条件应于登记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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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因实施、解释及执行本裁定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本院保留管辖权。 Gzjkdk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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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表及董事决议 /-5-=-8 063,15/9 +6876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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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 公司编号:186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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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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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将本公司股本中的 1000 股股份(“股份”)转让予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平斯),其仅以 Ho Wan Kwok 第11章案件受托人的身份行事,地址为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10166(“受让人”),并随附代表该等股份的股票证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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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份转让文书受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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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转让人于 August 2022 年的本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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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Ho Wan Kwok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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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份转让文书无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纳印花税,除非本公司或其直接或间接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内持有不动产。本公司在受让人姓名记入本公司股东名册前,不会将受让人视为任何股份的登记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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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 公司编号:1862840(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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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唯一董事书面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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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公司已收到一份日期为 Augus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股份转让书,据此 Ho Wan Kwok(郭文贵)向 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平斯)转让本公司股本中的 1000 股股份(“股份”),Luc A. Despins 仅以 Ho Wan Kwok 第11章案件受托人的身份行事,地址为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10166(“受让人”),并随附代表该等股份的证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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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本公司签署人及唯一董事,特此通过下列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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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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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书特此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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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受让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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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股东名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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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至本决议日期已经完成的任何上述事项,特此予以通过、追认、确认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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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 特此确认,其为转让人,因此在本决议所设想的交易中具有利益关系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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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于 August 2022 年的……日签署本董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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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 —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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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2-50073 Doc 841-2 Filed 09/08/22 Entered 09/08/22 12:14:00 Page 19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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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文件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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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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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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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完全按照公司注册证书/登记证书所列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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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称(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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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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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代理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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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注册代理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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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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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地址及代理人的方式 □ 我将安排离任代理人提交转让申请 □ 我希望由 Harneys 法律团队安排“强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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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地址及代理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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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决议 请点击此处获取变更公司注册代理人的决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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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内经营非营利/慈善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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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受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或向其登记?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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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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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具体说明;“控股公司”或“投资基金”不足以构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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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的拟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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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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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或等价物形式取得超过其收入 20% 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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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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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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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军火、国防、军事或核工业? ○ 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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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油和天然气、贵金属、宝石、珠宝、艺术精品、不动产或其他收藏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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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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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任一事项的创设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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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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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2-50073 Doc 841-2 Filed 09/08/22 Entered 09/08/22 12:14:00 Page 20 of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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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文件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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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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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或代币的创设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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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任一事项:提供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提供一种或多种形式虚拟资产之间的兑换;提供与虚拟资产转移有关的服务;提供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或参与及提供与虚拟资产发行或虚拟资产出售有关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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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质或产品的生产或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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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赌博或成人娱乐行业?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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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例如林业、石油和天然气、深海采矿、采石或发电)?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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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投资 8.□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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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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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该实体将构成某一集团的一部分(包括少数股权),请提供图表,说明该实体在该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该图表应包括直接持有该实体 10% 或以上权益的所有实体,以及该实体的任何子公司。如该结构不超过 3 层,则可提供直至最终母公司的各实体成员名册副本,作为结构图表的替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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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对上述任何问题回答“是”,请提供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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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的拟定业务性质未在上文列明,请提供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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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业务活动的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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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包括客户、分销商及银行账户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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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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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提供公司初始活动资金来源的详细资料。您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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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部分—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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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能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具备适当的“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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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此处查阅 Harneys 指导要求。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您通常联系的 Harneys 联系人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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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质财务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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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2-50073 Doc 841-2 Filed 09/08/22 Entered 09/08/22 12:14:00 Page 21 of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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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文件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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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报告期间取决于注册成立日期。如您已选择使用并非默认日期的经济实质报告期间结束日,请在此勾选,并确认您的报告期间结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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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间,我们当前的报告期间结束日为: 我们已正式通知 ITA 变更我们的经济实质 [dd/mm/yyyy to dd/mm/y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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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申请变更默认报告期间。Harneys 可以安排该项通知——我们将与您联系,讨论可实现的事项并提供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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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勾选任何方框,将适用默认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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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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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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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销及服务中心业务?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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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及租赁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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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管理业务?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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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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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股公司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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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具体说明公司拟持有的资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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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权益等。 请提供公司将持有权益的任何其他法律实体的详细资料(例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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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险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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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知识产权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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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航运业务?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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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对上述任何问题回答“是”,请提供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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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活动可能构成经济实质目的下的“相关活动”。请尽可能详细说明任何相关活动的确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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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认该实体的税务居民所在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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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部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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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额外股东的详细资料可在 I 部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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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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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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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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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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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2-50073 Doc 841-2 Filed 09/08/22 Entered 09/08/22 12:14:00 Page 22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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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文件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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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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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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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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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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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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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部分—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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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受益所有权安全搜索系统法》,除非本公司获豁免,其须识别其受益所有人及须登记法律实体,并将该等人士的法定详细资料通知其注册代理人。注册代理人继而有义务建立并维护载有该等详细资料的数据库,国际税务局可对该数据库进行查询。根据 BOSS 法案,受益所有人是指:(i) 最终拥有或控制本公司 25% 或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或 (ii) 以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管理行使控制权的自然人。任何该等人士在下文称为“BOSS 法案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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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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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 10% 或以上权益的所有受益所有人的详细资料(注明其中哪些人士(如有)持有 25% 或以上,或以其他方式符合 BOSS 法案受益所有人的资格);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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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本公司所有须登记法律实体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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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资料—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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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08年反洗钱与恐怖融资业务守则》(AML Code),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终拥有或控制本公司 10% 或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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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中间名 姓名 姓氏 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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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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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出生日期(DD/MM/YYYY) 地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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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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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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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 法案受益 所有人 — 否 是 国家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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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中间名 姓名 姓氏 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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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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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出生日期(DD/MM/YYYYY) 地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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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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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 法案受益 所有人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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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国家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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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2-50073 Doc 841-2 Filed 09/08/22 Entered 09/08/22 12:14:00 Page 23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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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文件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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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中间名 姓名 姓氏 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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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 国籍 出生日期(DD/MM/YYYYY) 地址 2 城市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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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 Act(实益所有权安全搜寻系统法案)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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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是 否 国家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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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中间名 姓名 姓氏 居住地址 地址 1 国籍 出生日期(DD/MM/YYYYY) 地址 2 城市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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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 Act(实益所有权安全搜寻系统法案)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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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是 否 国家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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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所有人详情——须登记法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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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某须登记法律实体在其为自然人的情况下将构成实益所有人,并属于下列类别之一:(a)其证券在获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其为证券在该等交易所上市的实体之子公司;(b)其为受监管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基金或该等基金之子公司;(c)其为受监管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人士或外国受监管人士;或(d)其为主权国家或主权国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可能要求提供额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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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全称 注册地址 地址 1 替代名称(如适用) 地址 2 城市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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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国家 注册国家 注册编号 成立日期 (DD/MM/YYYY) 证券交易所名称(如适用) 监管机构名称(如适用) 实益所有权数据库所在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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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 09/08/22 录入 09/08/22 12:14:00 第 24 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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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资料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Harneys Fiduciary(哈尼思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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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2 城市 城市 国家 国家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实益所有人——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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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否为 BOSS Act(实益所有权安全搜寻系统法案)项下的获豁免人士? □ 是 □ 否 如为“是”,依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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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部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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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董事均须在其最初获委任之日签署并完成我们合规资料包(个人或其他)中的相关部分,并签署《同意任职表》——如您需要复制本文件,请使用此模板(个人董事或非个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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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们的董事服务的更多资料,请参阅“附加服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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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董事的详情可填入 I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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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姓名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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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姓名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董事姓名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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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部分——高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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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高级职员的详情可填入 I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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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员姓名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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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员姓名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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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部分——合规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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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任一部分所列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均须完成合规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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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资料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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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部分所列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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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部分所列实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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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部分所列须登记法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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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部分所列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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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我们的合规资料包(个人、公司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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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部分——公司原始记录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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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必须在其注册代理人办事处保存以下所列公司记录中的:(i)原件;或(ii)副本。若公司原始文件将存放于替代地址,公司必须通知注册代理人,并在原始记录存放地点发生任何变更后 14 日内更新注册代理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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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记录 Harneys 替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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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 地址 2 成员名册 城市 州 国家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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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记录 Harneys 替代地址 地址 1 地址 2 董事名册 城市 州 国家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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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记录 Harneys 替代地址 地址 1 董事及成员会议记录和决议 地址 2 城市 州 国家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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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记录 Harneys 替代地址 地址 1 押记登记册 地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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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neysfiducia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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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 09/08/22 录入 09/08/22 12:14:00 第 26 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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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资料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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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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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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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 Harneys 须保存原始财务记录,公司将每年产生额外费用,且该等费用必须预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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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记录 Harneys 替代地址 记录保管人姓名 财务记录及基础 地址 1 / 地址 2 文件 城市 州 国家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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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neys 亦可提供专业簿记及财务报表编制服务。您是否希望我们与您联系并提供更多资料?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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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部分——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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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使用此处向我们提供任何特别资料。任何不属于我们服务范围的工作,均可能转交给我们的关联律师事务所 Harneys Westwood & Riegels LP(哈尼思·韦斯特伍德及里格尔斯律师事务所),该所将直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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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部分——付款指示及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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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尚未收到有关我们服务的报价,请联系我们的新业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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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我们接受电汇和信用卡付款。请点击此处查看我们的付款指示,并使用“New Business”及 A 部分所提供的公司拟议名称作为付款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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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客户 请注明您的付款方式 □ 信用卡 电汇 地址 1 账单地址 地址 2 城市 城市 国家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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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电子邮件(注:我们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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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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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 09/08/22 录入 09/08/22 12:14:00 第 27 页,共 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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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资料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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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已阅读条款,并请求 Harneys Fiduciary 按照本资料包所载详情办理公司的转入事宜;本人已获每一数据主体授权,向 Harneys Fiduciary 提供其个人资料。本人证明,据本人所知,本资料包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正确,并承诺,如所提供的任何详情发生变更,将立即通知 Harneys Fiduciary。本人进一步确认,未发生任何令本人有理由相信可能与该架构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机构有关联的法律或税务问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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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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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实体名称(如适用) 在法人实体中的职位(如适用)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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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2-50073 文件 841-2 提交 09/08/22 录入 09/08/22 12:14:00 第 28 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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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资料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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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服务 公司秘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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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行政团队提供秘书及行政支持,包括在企业或项目的整个存续期间担任公司秘书。这包括维护公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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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服务及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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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名义股东服务。对于有意就其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股份进行继承规划的客户,我们建议您考虑使用我们经验丰富的私人财富专业团队,其可就该程序向您提供建议。通过信托进行继承规划的一项主要益处是可避免与英属维尔京群岛遗嘱认证申请相关的时间、费用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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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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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neys Fiduciary 提供法人董事及合资格专业人士,后者可获委任担任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董事。是否提供董事服务将按个案考虑,并会顾及公司类型及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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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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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国际上的众多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可协助您迅速而高效地为您的新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我们可为银行账户提供获授权签字人,并保管您的财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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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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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neys Fiduciary 设有内部会计团队,专门提供簿记及会计服务,以满足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信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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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会计服务包括维护财务记录、编制每月、每季或每年管理账目、编制年度报表,以及按需要与外部审计师及顾问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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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满足您的特定需要所必需,我们亦可为您提供接触本所外部审计师及其他专家的渠道。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本地及国际上均拥有众多且稳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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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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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neys Fiduciary 还提供其他服务,包括清盘服务、授权代表服务、保管服务、托管服务及按临时需要提供的广泛公司秘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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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对上述任何服务有任何问题或希望获得更多资料,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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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吉尼弗控股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公司编号 1862840(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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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唯一董事的书面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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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注册代理人已辞任,且公司现根据《2004 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第 213(1) 条被公司事务登记处(以下简称“登记处”)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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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拟纠正公司的状态并恢复良好存续状态,为此希望委任位于 Craigmuir Chambers, P.O. Box 71, Road Town, Tortola, VG 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的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哈尼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其注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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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即下列签署人,作为公司唯一董事,特此通过以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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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将其注册代理人变更为位于 Craigmuir Chambers, P.O. Box 71, Road Town, Tortola, VG 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的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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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将其注册地址变更为 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VG 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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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处提交一份采用经批准格式的公司注册代理人及注册地址变更通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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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此授权唯一董事、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的任何雇员或 Harneys Westwood & Riegels LP 的任何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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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支付任何应付登记处的未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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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签署或向登记处提交任何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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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采取任何及一切其他必要行动,使公司恢复良好存续状态,并使注册代理人及注册地址的变更充分生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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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就提供注册地址及注册代理人服务的条款和条件(经不时修订或补充)获批准;且由唯一董事代表公司完成及签署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的“转入资料包”特此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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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特此确认,其就本决议所设想的交易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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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签署本董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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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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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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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Harcus Parker Limited(哈克斯·帕克有限责任公司)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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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插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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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 ], 2022 通过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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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cus Parker Limited 7th Floor Melbourne House 44 - 46 Aldwych London, WC2B 4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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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Jennifer Morrissey(詹妮弗·莫里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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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Morrissey@harcusparker.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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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London Branch),案号 CL-2020-000345——Ho Wan Kwok(郭文贵)Chapter 11 案件中受托人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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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Morrissey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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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确认,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已获任命为本人在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院)(“U.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审理中的第11章案件之受托人(“受托人”)。根据美国破产法,本人在 High Court of Justice, Business and Property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 Queen's Bench Division, Commercial Court(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业与财产法院王座法庭商事法庭)审理中的、针对 UBS AG (London Branch)(瑞银集团(伦敦分行))的诉讼(“UBS Litigation(瑞银诉讼)”)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属于本人的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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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espins 先生获任命为受托人后,其对破产财产的全部财产行使控制权,包括本人在瑞银诉讼中的请求权,因此其现有权力和诉讼资格申请被确认为提起本人在瑞银诉讼中请求权的适格当事人。根据美国破产法,本人目前无权力或诉讼资格提起瑞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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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上述事项,并为免生疑义,本人特此明确授权贵方代表本人,就瑞银诉讼、其实体理由、任何相关和解讨论,以及与提起瑞银诉讼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与 Despins 先生进行充分、完整的讨论;并且,无论任何属于本人的律师—客户特权、工作成果特权或其他特权如何,均可就本人在瑞银诉讼中的请求权接受其指示。任何特权放弃仅限于向受托人提供该等信息。本人同意的范围仅限于在本人有权的范围内给予访问权限,并不构成更广泛的特权放弃,亦不构成本人同意受托人放弃本人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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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他事项外,并如美国破产法院的命令(副本随附为附件1)所详述,本人指示贵方:(i) 在切实可行的最早时间,向受托人交付并与其分享贵方向本人提供的关于瑞银诉讼的所有备忘录、意见及其他通信、关于瑞银诉讼实体理由的任何其他信息(无论是否为书面形式),以及本人或贵方就该诉讼收到或提出的任何和解要约;及 (ii) 在切实可行的最早时间,向受托人充分开放贵方在瑞银诉讼中案件档案内本人有权查阅的部分,以及在瑞银诉讼中提交的所有诉状和其他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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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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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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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 Ho Wan Kwok(郭文贵)第11章案件受托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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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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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破产法院 康涅狄格州地区 布里奇波特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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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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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 Case No. 22-50073 (J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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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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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典》第363、521、541、1108及1505条作出的命令:(A) 确认第11章受托人持有债务人在债务人控制实体中的全部经济权利及公司治理权利;(B) 授权第11章受托人代表破产财产在任何外国采取行动;及 (C) 准予相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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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28 U.S.C. §§ 1408 and 1409;且本院已认定,动议所请求的救济符合破产财产、其债权人及所有利害关系方的最佳利益;且鉴于在具体情形下已就动议发出适当且充分的通知;且看来无需发出其他或进一步通知;且基于本院审理的全部程序;且对本命令所请求救济的任何异议均已撤回或经实体审理后驳回;且经适当审议并存在充分理由;且基于就该动议及通过(除其他外)提交于 July 31, 2022 [ECF No. 645]、August 2, 2022 [ECF No. 671] 和 August 4, 2022 [ECF No. 681] 的修订拟议命令所寻求的额外救济,于 August 1, 2022 和 August 4, 2022 举行的听证会上载明的理由,特此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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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动议按本命令所述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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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作为第11章案件中的受托人 [ECF No. 523],为破产财产之利益,就所有债务人控制实体持有债务人的全部经济权利及治理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Genever (BVI)(Genever(英属维尔京群岛))。为免生疑义,上述权利包括受托人所主张的替换债务人控制实体任何现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经理或类似人员的权力。作为上述事项的一部分,在必要范围内,受托人获授权以本第11章案件中第11章受托人的身份,担任任何已被免职的该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经理或类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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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破产法典》第521(a)(3)和521(a)(4)条,特此命令债务人分别:(a) 在必要范围内与受托人合作,以使受托人能够履行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对以下事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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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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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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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S AG (London Branch)(瑞银集团(伦敦分行)),Case No. CL-2020-000345,在 High Court of Justice, Business and Property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 Queen's Bench Division, Commercial Court(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业与财产法院王座法庭商事法庭)审理中的案件(“UBS Litigation(瑞银诉讼)”),该函副本应同时交付受托人。为免生疑义,就一切目的而言,受托人应被视为债务人在瑞银诉讼中所主张请求权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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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受托人就债务人控制实体行使经济权利及治理权利被视为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的限度内,特此批准该等行使,因为行使该等权利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包括受托人为破产财产之利益持有债务人就该等实体享有的全部经济权利及治理权利。尽管 Bankruptcy Rule 6004(h) 或《破产规则》或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破产实务与程序地方法则》的任何其他相反规定可能适用,本命令的条款和条件自录入之时起立即生效并可执行,且特此放弃对本命令效力及可执行性的任何适用中止。为免生疑义,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授权受托人出售、以其他方式处分、出租或设定负担于债务人控制实体中的任何股权或债务人的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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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受托人获授权以破产财产的外国代表身份,为下列目的,以适用外国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代表破产财产在任何外国采取行动:(a) 调查、收集及追回位于外国的债务人资产,包括在必要或适当时为此在外国法院寻求救济;(b) 对债务人控制实体行使控制权,包括在必要或适当时为此在外国法院寻求救济;以及 (c) 向持有与债务人控制实体有关该等文件的适当外国公司登记机构(或类似实体)请求并取得公司文件。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受托人获授权根据破产法院第1505条,向持有该等公司文件的适当英属维尔京群岛实体请求并取得与 Genever (BVI)(Genever(英属维尔京群岛))有关的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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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债务人不得干涉、阻碍或延误受托人行使本命令项下的权力,包括受托人为推进该等权力而代表破产财产在外国法院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在债务人反对受托人行使该等权力的范围内,债务人应仅限于在通知利害关系方后向本院(而非视情况而定的相关外国法院或其他外国实体)寻求救济,前提是债务人能够证明其具有如此行事的诉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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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院谨请外国法院提供协助,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就受托人有关其对债务人控制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Genever (BVI)(Genever(英属维尔京群岛)))行使公司控制权的任何救济请求(包括紧急基础上的请求)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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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就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US)”)在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破产法院)(“Genever Court(Genever法院)”)审理中的第11章案件而言,在受托人就 Genever (US)(Genever(美国))行使公司治理权利将影响其第11章案件的范围内,受托人应出庭并向 Genever 法院寻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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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于据称日期为 February 17, 2015、据称由债务人、Genever (US)(Genever(美国))、Genever (BVI)(Genever(英属维尔京群岛))和 Bravo Luck Limited(布拉沃幸运有限公司)(“Alleged Trust Agreement(被指称的信托协议)”)签署的信托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对于就该被指称的信托协议提出的任何挑战,所有当事人就此享有的一切权利均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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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受托人获授权并被赋予权力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落实本命令所准予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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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命令的条款和条件自录入之时起立即生效并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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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院对因执行、解释和实施本命令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保留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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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插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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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 ], 2022 通过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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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cus Parker Limited(哈克斯·帕克有限公司)7th Floor Melbourne House 44 - 46 Aldwych London, WC2B 4LL 收件人:Jennifer Morrissey(詹妮弗·莫里西) 电子邮箱:JMorrissey@harcusparker.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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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London Branch),Case No. CL-2020-000345 — Ho Wan Kwok(郭文贵)第11章案件中受托人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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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Morrissey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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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确认,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已获任命为本人在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法院)(“U.S. Bankruptcy Court(美国破产法院)”)审理中的第11章案件之受托人(“受托人”)。根据美国破产法,本人在 High Court of Justice, Business and Property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 Queen's Bench Division, Commercial Court(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业与财产法院王座法庭商事法庭)审理中的、针对 UBS AG (London Branch)(瑞银集团(伦敦分行))的诉讼(“UBS Litigation(瑞银诉讼)”)所享有的一切权益,均属于本人的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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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espins 先生获任命为受托人后,其对破产财产的全部财产行使控制权,包括本人在瑞银诉讼中的请求权,因此其现有权力和诉讼资格申请被确认为提起本人在瑞银诉讼中请求权的适格当事人。根据美国破产法,本人目前无权力或诉讼资格提起瑞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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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上述事项,并为免生疑义,本人特此明确授权贵方代表本人,就瑞银诉讼、其实体理由、任何相关和解讨论,以及与提起瑞银诉讼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与 Despins 先生进行充分、完整的讨论;并且,无论任何属于本人的律师—客户特权、工作成果特权或其他特权如何,均可就本人在瑞银诉讼中的请求权接受其指示。任何特权放弃仅限于向受托人提供该等信息。本人同意的范围仅限于在本人有权的范围内给予受托人完全访问权限,并不构成更广泛的特权放弃,亦不构成本人同意允许受托人放弃本人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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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他事项外,并如美国破产法院(U.S. Bankruptcy Court)的命令所详述(其副本随附为附件1),我指示你:(i) 在切实可行的最早时间,向受托人交付并与其共享你就 UBS Litigation(瑞银诉讼)向我提供的所有备忘录、意见及其他通信,关于 UBS Litigation 实体问题的任何其他信息(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以及我或你就该诉讼收到或提出的任何和解要约;以及 (ii) 在切实可行的最早时间,向受托人提供其有权查阅的你在 UBS Litigation 中案件卷宗部分的完整访问权限,以及在 UBS Litigation 中提交的所有诉状和其他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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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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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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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 Ho Wan Kwok 第11章案件受托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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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文件 附件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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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Bongartz, Alex(亚历克斯·邦加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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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CTBdb CourtroomDeputy Bridg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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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Holley Claihom@uscoi.coyy;jooldman@oulloom.com;printerman@omm.com-ssamoff@omm.com;eheazy@zeislaw.com; SKindseth@zeislaw.com;coallari@callarinars.com;Desoins, Luc A.;Barron, Douglass E.;plinsey@nomlaw.com;Doug Skalka 主题:回复:关于 Kwok 一案 / 案号 22-50073 (JAM) - 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公司治理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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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Friday, August 5, 2022 4:03:13 PM 附件:image0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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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尊敬的 Julie A. Manning 法官(Honorable Julie A. Manning)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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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以这种方式沟通致歉(我们理解这并非标准做法);然而,我们出于极度谨慎而这样做,以避免债务人律师造成的进一步干扰,包括债务人律师暗示(其在一封发给受托人的电子邮件中)鉴于近期事态发展,我们发给法官办公室的电子邮件已不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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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在今日上午 11:54(ET),英国律师 Harcus Parker Limited(哈库斯·帕克有限公司)就信函格式提供实质性意见后,我们发出了该电子邮件;其后,英国律师于下午 4:08(ET)向受托人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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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已就我们可接受收取的信函格式提出意见,但我们是在理解该事项处于 Kwok 先生同意其大致条款这一背景下作出意见的。如其不准备签署该等信函,而改由法院命令,则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如命令放弃 Kwok 先生的特权,则该等信函将在英国法下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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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依据强制权力从 Kwok 先生处取得的信函,很可能需要英国法院作出命令,以确保本所不违反其特权和保密义务,并确保如作出披露,特权得以保留(所有这些均属英国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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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很复杂,需要美国破产法院和英国法院双方作出适当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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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将本电子邮件提交美国破产法院法官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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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号为后加)。(上述英国律师的电子邮件,系因债务人律师就信函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并指出 Kwok 先生不会自愿签署该信函,即使法院命令其签署亦然,且其将对该命令提出上诉,而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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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希望澄清,在超过24小时前(且紧随昨日听证会之后)发给英国律师的一封电子邮件中,受托人已告知英国律师,其将债务人律师从电子邮件链中移除,因为“法官已表示,她将不顾[债务人]的反对作出该命令。”因此,受托人不理解英国律师如何会对其征求有关该信函意见的背景感到困惑。事实上,鉴于英国律师今日早些时候于上午 11:54 就信函格式提供了实质性意见,受托人认为该信函为英国律师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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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受托人在听证会上明确表示,其不会赋予英国律师完全酌处权以控制特权问题,因此,本法院应当命令其签署该信函,即使该信函未获英国律师批准。这似乎正是目前正在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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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起见,无论过去数小时内发生何种事态发展,受托人均请求录入如提交给法官办公室的命令格式(包括其附件)。就此而言,受托人指出,英国律师最近一封电子邮件(上文已全文引用)承认,“[这]些问题需要适当审议”,因此,该信函对于在英国获得法院批准可能仍然至关重要。事实上,从受托人的角度来看,必须取得英国法院批准将是最坏的可能结果,因为英国律师的批准仍有可能取得,尽管并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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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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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Bongartz(亚历克斯·邦加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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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Holley L.Claiborn@usdoj.gov;igoldman@pullcom.com;laronsson@omm.com;ssarnoff@omm.com;ehenzy@zeislaw.com;SKindseth@zeislaw.com;ccallaripartners.com;Despins, Luc A. <lucdespins@paulhastings.com>;Barron, Douglass E. <douglassbarron@paulhastings.com>;plinsey@npmlaw.com;Doug Skalka@npmlaw.com> 主题:[外部] 回复:关于 Kwok 一案 / 案号 22-50073 (JAM) - 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公司治理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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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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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Bongartz, Alex <alexbongartz@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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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时间:Friday, August 5, 2022 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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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CTBdb_CourtroomDeputy_Bridgeport <CourtroomDeputy_Bridgeport@ctb.uscourt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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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Holley L.Claiborn@usdoi.gov;goldman@pullcom.com;laronsson@omm.com;ssarnoff@omm.com;ehenzy@zeislaw.com;SKindseth@zeislaw.com;ccallari@callaripartners.com;Despins, Luc A. <lucdespins@paulhastings.com>;Barron, Douglass E. <douglassbarron@paulhastings.com>;plinsey@npmlaw.com;Doug Skalka@npmlaw.com> 主题:关于 Kwok 一案 / 案号 22-50073 (JAM) – 进一步修订的拟议公司治理命令 注意——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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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尊敬的 Julie A. Manning 法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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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昨日就第11章受托人的公司治理动议 [ECF No. 598] 及相关修订拟议命令 [ECF Nos. 645, 671, and 681] 举行的听证会,请参见随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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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进一步修订拟议命令的清洁版本,反映法院在昨日听证会上指示作出的变更,以及两项额外的轻微变更(如下文进一步详述);以及 - (2) 进一步修订拟议命令的修订痕迹版本,标示其相对于法院于 August 4, 2022 作出的命令 [ECF No. 681] 的变更。(随附的修订痕迹版本不包括该命令的附件A,因为附件A未作进一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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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进一步修订拟议命令反映了两项额外的轻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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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今日早些时候,第11章受托人收到英国律师 Harcus Parker Limited 就致英国律师的信函格式提出的若干最终意见,该等意见已反映在随附于本电子邮件的进一步修订拟议命令附件B中的最终信函格式中。(在向法官办公室发送本电子邮件之前,最终信函格式的副本亦已提供给债务人律师。)因此,无需设定第11章受托人向债务人提供最终信函格式的临时期限,而债务人签署并向英国律师交付该信函的五个工作日期间,可自命令录入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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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律师进一步商议后,第11章受托人已确定,Kwok 先生无需为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签署交予新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代理人的转入文件包,但第11章受托人可自行提交该表格,但债务人须向第11章受托人提供某些缺失信息。(第11章受托人已将问题清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债务人律师,以使第11章受托人能够完成该表格。)随附修订拟议命令第3(a)段反映了这一(轻微)修改。在提交随附修订拟议命令之前,第11章受托人还向债务人律师分享了第3(a)段修订草案。截至本电子邮件发送之时,债务人律师尚未对该措辞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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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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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Bongar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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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Alexander Bongartz 顾问律师 财务重组组 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直线电话:+1.212.318.6472 手机:+1.617.838.5117 总机:+1.212.318.6000 传真:+1.212.303.7072 alexbongartz@paulhastings.com www.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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