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刑事案 · 信函 · ECF #229-4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SDNY
案号
23-cr-00118
ECF #
229
类型
LETTER
立案日
2024-01-09

客户联署声明信函——美国诉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案,SDNY 1:23-cr-00118 ECF #229(2024-01-09 立案)。律师 Bradford Geyer 代表多名喜马拉雅交易所(Himalaya Exchange)账户持有人向 Torres 法官提交的联署声明,各客户分别声明其账户仍持有加密稳定币资产、本人未曾被本案被告欺诈、也未受不当影响,并请求解除对其账户资金的冻结、予以返还。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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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United States(美国)诉 Kwok(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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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Torres(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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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IMXIVUL,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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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IMXIVUL,我在 Himalaya Exchange(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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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 Bradford Geyer(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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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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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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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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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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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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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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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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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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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dford L. Geyer(布拉德福德·L·盖耶) 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电子邮箱:Bradford@formerfedsgroup.com 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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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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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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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iushan Lu(陆修善),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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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Xiushan Lu,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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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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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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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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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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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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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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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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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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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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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布拉德福德·L·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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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电子邮箱:Bradford@formerfedsgroup.com 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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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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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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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Gerhard Aken,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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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Gerhard Aken,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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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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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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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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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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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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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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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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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数值 姓名:Gerhard A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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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布拉德福德·L·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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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电子邮箱:Bradford@formerfedsgroup.com 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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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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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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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 YUAN, CHEN(陈盛远)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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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SHENG YUAN, CHEN,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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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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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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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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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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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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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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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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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数值 姓名:Chen Sheng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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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布拉德福德·L·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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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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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radford.geyer@formerfeds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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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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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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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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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Lazzat,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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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Lazzat,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

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

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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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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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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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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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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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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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azz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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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布拉德福德·L·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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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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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radford.geyer@formerfeds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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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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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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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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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iue Zhang(张秀娥),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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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Xiue Zhang,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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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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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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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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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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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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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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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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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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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布拉德福德·L·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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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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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radford.geyer@formerfeds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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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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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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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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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_________,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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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__________,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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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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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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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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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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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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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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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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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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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布拉德福德·L·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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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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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radford.geyer@formerfeds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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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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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美国诉郭文贵等人案,案号:1:23-cr-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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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托雷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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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LEPTSEM,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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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是 LSPTSEM,我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拥有一个有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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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特此确认,我已签约委托布拉德福德·盖耶代表我从我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账户中追回资金。

#

3. 我确认我的账户目前处于活跃状态,其中包含加密稳定币持仓及相关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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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我所知所信,在上述标题案件中,我并未受到被起诉被告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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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未受到该交易所或任何被起诉被告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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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此决定的,我谨请求立即解除对我资金的扣押或冻结限制,以便将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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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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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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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数值 姓名:Do chon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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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署人:/s/ Brad Geyer Bradford L. Ge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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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 宾夕法尼亚州律师执照号:62998 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号:022751991 2006 Berwick Drive Cinnaminson, NJ 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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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radford.geyer@formerfeds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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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6)-60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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