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五角大楼的工资,享受军用运输机送报纸,转头跑去商业电视台公开叫板国防部长
拿着五角大楼的工资,享受军用运输机送报纸,转头跑去商业电视台公开叫板国防部长。 被开除之后,再反手把国防部告上联邦法院。 理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 这是刚刚发生在美军官方报纸《星条旗报》(Stars and Stripes)上的真实诉讼。 主编 Erik Slavin、中东记者 Lara Korte 和社长 Max Lederer,把国防部长 Pete Hegseth 和整个五角大楼一起送上了被告席。 外界铺天盖地的报道,都在讲一个熟悉的剧本:独立记者捍卫新闻自由,抵抗行政长官的政治审查。 剧本听起来很悲壮。 但这里有一个没人愿意正面回答的问题: 一个领取联邦全额薪水、编制属于国防部的雇员,到底有没有权力用纳税人的钱,来公开对抗内阁长官的行政指挥? 法律在二十年前就给这台机器定过规矩。 2006 年,美国最高法院在 Garcetti v. Ceballos 案中以 5 比 4 作出裁决。 肯尼迪和斯卡利亚大法官写下的原则极其清晰: 当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发表言论,他们不是作为普通公民在行使权利,宪法不保护他们免受雇主的行政纪律处分。 逻辑非常朴素: 纳税人给你发薪水,是雇你执行职责,不是雇你用政府平台向政府开火。 宪法第二条把行政分支和军队的最终指挥权,交给了民选总统及其任命的内阁长官。 如果任何一个联邦雇员都能把自己的工作言论包装成宪法特权,去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整个行政体系的指挥链条在第一天就会解体。 这在公法学里叫职务言论特权套利。 现在看看《星条旗报》这几位员工做的事。 他们一边享受着五角大楼的预算、军方的物流网络和联邦公务员的稳定待遇。 一边在 7 月跑上 CBS News 的全国电视节目,公开宣布自己不服从国防部的改组指令。 甚至公开放话,如果国防部要求调整报道方向就是踩了红线。 当五角大楼以抗命为由解除职务时,他们立刻掏出了另一套身份: 在拿工资和要编制时,他们是国防部体系内的公务人员。 在被要求遵守行政指令时,他们瞬间变成了不受任何指挥链管辖的独立媒体。 一边要体制的粮饷,一边要体制外的免责特权。 支持他们打这场官司的,是耶鲁法学院媒体诊所和几个活跃的法律行动组织。 他们试图把过去写在联邦法规汇编(32 CFR Part 246)里的部门内部规章,升格成对抗宪法行政指挥权的免死金牌。 但他们闭口不谈的是:五角大楼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废止了相关条款,重新确立了行政管辖。 真正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独立记者自负盈亏、在市场上直面风险并监督政府的权利。 它从来不负责用纳税人的钱,在政府内部养一个既不听命令、又不能被开除的特权飞地。 如果一个员工可以拿着机构的预算,去外面的商业电视台拆机构的台,还能要求法官命令机构永远给他发工资。 那这不是新闻自由。 这是把公权力雇佣关系,变成了个人的免责资产。 当纳税人的钱被用来供养一套拒绝向民选代表负责的内部系统时,真正被侵害的到底是谁的权利? 反正不是坐在演播室里那些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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