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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帖子判绞刑:23岁伊朗女学生阿米尼案背后的司法杀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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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大三学的是会计。 只因为在网上发了一条帖子,现在被判了绞刑。 这不是几十年前的老黄历,判决书就下在刚刚过去的九月份。 女孩叫娜吉梅·阿米尼(Najmeh Amini)。 人现在被关在伊朗第二大城市马什哈德的瓦基拉巴德监狱。

她干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并没有。 今年1月31号,她在马什哈德的费尔多西商场附近参加反体制游行,当场被安全部队抓走。 关进监狱之后,伊朗网络警察 Fata 扣下了她的手机。 警察把她社交媒体上的发帖记录从头到尾筛了一遍,翻出了一条涉及宗教言论的内容。 就是这么一条帖子,成了要她命的绞索。

抓一个上街游行的大学生,至于直接判死刑吗? 在伊朗的司法系统里,如果只按示威游行或者反体制宣传起诉,根本判不了死刑。 负责这类政治案件的革命法院,已经给她判了顶格的刑期: 12年6个月零1天。 对一个23岁的姑娘来说,在暗无天日的瓦基拉巴德监狱关上12年半,青春已经全毁了。 但神权统治者觉得这还不够痛,达不到吓退年轻一代的威慑效果。 怎么才能合情合理地把绞刑架套到她脖子上? 他们换了一间法庭,启用了另一套机器。

案子被分拆到了霍拉桑拉扎维省第一刑事法院。 检方这次不纠缠游行,直接搬出了伊朗《伊斯兰刑法典》第262条:侮辱先知罪。 在伊斯兰教法里,这个罪名叫萨布·纳比(Sabb al-Nabi)。 法条白纸黑字写得很死:凡是侮辱先知或者什叶派十二伊玛目的人,必须判处死刑。 公诉人一开始指控的甚至还只是侮辱伊玛目,审着审着,在法庭上直接升级成了侮辱先知。 为的就是触发第262条的强制死刑。

那她能不能自辩? 其实伊朗自己的刑法典里,特意留了一个逃生窗口。 这就是紧接着的第263条。 法律明文规定:如果被告人声称自己当时处于醉酒、神志不清、盛怒、失言、过失或者无意引述他人,只要能够查证,就不构成侮辱先知,死刑必须撤销,最多打74下鞭子。 在法庭上,阿米尼和律师明确说明,发帖时她服用了致幻菌菇,处于意识混乱状态,属于完全没有恶意的无心失言。 按法条原文,只要触发了第263条,法官就不能杀她。

结果第一刑事法院第6庭的法官是怎么做的? 法官直接把第263条扔进了垃圾桶。 法庭硬性裁定她具备完全的主观故意,强行把法定的逃生门焊死。 9月16号,绞刑判决正式下达。

这套制度的设计究竟有多阴毒? 一个是刑事法院按第262条判的死刑。 另一个是革命法院判的12年半实刑。 两套判决分头下达,等于给一个年轻人上了双重保险锁。 就算国际社会抗议声太大,最高法院迫于外交压力不敢马上执行绞刑,这12年半的铁窗也牢牢把她锁死在里面。 横竖都要吞掉她的一生。

阿米尼在瓦基拉巴德监狱里录下了一段音频,被秘密带出了高墙。 录音里她的声音很平静,也很让人心碎: “我今天不是要当什么英雄,我只要一件事:请做我的声音。” “我是一个无辜的年轻女孩,我还有那么多希望和梦想。”

然而高墙外面呢? 那些平时在西方大学讲堂和社交平台上高谈阔论的女权组织去哪了? 联合国那些每年消耗海量预算的人权委员会去哪了? 平时为了几个代词和微小冒犯就能掀起舆论巨浪的精英群体,在面对真正的神权绞刑架时,突然全哑巴了。 最多是官网上多了一篇措辞委婉的例行通报,然后该开会开会,该领薪水领薪水。 当一个23岁的女性因为言论被剥夺生命权的时候,那些靠着平权口号自肥的机构,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有。

这才是最荒谬的地方。 真正残酷的压迫在用绞架杀人,而号称保护弱者的国际官僚,在用沉默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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