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2. 为什么法官会提到“违法”? 在联邦法院,法官非常反感任何试图在正式庭审程序之外“影响判决”的行为。法官可能认为: 组织化施压: 如果这些有利信件看起来是有人组织的(例如成百上千封格式类似的信),法官会认为这是在试图通过舆论或群体压力胁迫法官,而不是提供证据。 看来有组织的写信,法官这么说就变得合理。那些灭共演员诈骗犯就是故意这么做,来污染自发写支持信的人,实际上也达到了污染后面的自诉的效果。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如果法官将这封对被告不利的信按照标准程序分享给控辩双方后上传,然后收到了很多对被告有利的信件后,却在被告的换律师听证上说给法官写信是涉嫌违法的行为,这一套组合,是否明显构成了法官对被告的偏见? 这一组合行为很可能构成法官公正性被合理质疑的外观(appearance of impartiality),从而为被告方提出法官回避(recusal)动议提供较强的依据。以下基于美国联邦司法规则、判例和伦理规范的分析:1. 核心法律标准:28 U.S.C. § 455(a)联邦法律要求:任何法官如果其公正性可能被合理质疑(impartiality might reasonably be question...
2. 为什么法官会提到“违法”? 在联邦法院,法官非常反感任何试图在正式庭审程序之外“影响判决”的行为。法官可能认为: 组织化施压: 如果这些有利信件看起来是有人组织的(例如成百上千封格式类似的信),法官会认为这是在试图通过舆论或群体压力胁迫法官,而不是提供证据。 看来有组织的写信,法官这么说就变得合理。那些灭共演员诈骗犯就是故意这么做,来污染自发写支持信的人,实际上也达到了污染后面的自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