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二巡不管高法就不管?那要高法干啥用?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它们行政审查特别机械,二巡用对25-2726的裁决来拒绝我,第一次寄过去,我在cert里把这个列为相关案件,然后最高法书记员说我不是那个案件的当事人。第二次寄过去,把可能引起误会的地方给改了,然后说我必须在巡回法院或州最高法院获得审查之后再来。
二巡不管高法就不管?那要高法干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