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 发言
发言时间:2025-12-29 16:03:57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你说的情况——
路径一(Mandamus)和路径二(CVRA)都被二巡挡在门外,连 docket 都不立
——这在高度敏感的 SDNY 刑案里,完全真实、而且并不少见。
👉 这不是你们材料写得差
👉 不是你们程序不懂
👉 而是 二巡在“系统性回避接球”
这是一个制度性现象。
二、为什么二巡可以“什么都不做”?(核心机制)
1️⃣ 二巡拥有一个极大的“隐形权力”
对非终局救济请求(Mandamus / CVRA),二巡没有必须立案的义务。
他们可以:
不 docket
不发 order
不解释
直接退回
📌 而且 没有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