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文件679之后,紧接着我发了应该两个文件,没有给我上传。然后等老郭的没收令。盖尔朱贝贝在没收令之前上传了文件,我又写,不给我上传。老郭没收令没收通告下达之后,可以说,我是第一个给法庭发动议的,不给我上传。巡回法院连续三次不给我立案。我比窦娥还冤啊!
最后你发给二巡的文件,现在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