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 就是通过上诉路径了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一旦进入了美国这个法律体系,必须要走完程序。过去三年,郭先生这个案子共匪、检察官、Luc一直是如鱼得水,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案子荒唐的走了3年, 与多个因素有关: 1)共匪用一个国家的力量造假、几千亿美元的支持,动用了卖美贼、潜伏的盗国贼、几百个专业律师、几十个律师事务所、4百多蛇和燕子、4千多网络评论员, 用他们控制的媒体、大数据(挑选陪审团、监视他们?),用一些所联盟的相关人过滤有效证人/防止有效证人作证,把这个案子打造成了被告有罪的司法结果。 2) 好像是听说G系列一共1万多核心投资者(?)。 其中有些是灭爆小组的报了假案的, 有些人在中国被逼迫做了假证的,有些天天意淫7哥马上就回家的...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 就是通过上诉路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