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它们那是表演,好继续诈骗。我们是要让法庭上有更多的对被告的有利陈述,如果要让几千人去听证会上说肯定做不到。但理论上,就算律师不作为,也可以以受害者身份介入量刑,说对被告有利的话,就是发邮件和寄信。
说对被告有利的话,不就是支持者陈述吗?你去做受害者陈述,说对被告有利的话,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