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ntp***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9-29 08:26:2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6-09-29
是这个道理,所以我说是草台班子。既然地区法院已经任性最终没收了,就应该撤销最终没收令,强制上传并开启民事附属程序。还要等半年后再看!难道还想给地区法院半年的时间让它自己撤销?
发言原文
这不是已经给出四个月了吗,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