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这是诈骗案
就說詐騙案,老郭已經被團團包圍,他身邊的"好兄弟姊妹"已經把證據做實,法庭要什麼證據,他們就造什麼證據。 (現實是:詐騙犯,30年刑期) 除非,有證人現在反悔,出來推翻證供,說是被迫作的假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