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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10 23:39:37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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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hel*** · 2026-08-10
就說詐騙案,老郭已經被團團包圍,他身邊的"好兄弟姊妹"已經把證據做實,法庭要什麼證據,他們就造什麼證據。 (現實是:詐騙犯,30年刑期) 除非,有證人現在反悔,出來推翻證供,說是被迫作的假證。
发言原文
你没看明白突破点就是围绕维护第三方投资者利益,揭露郭案程序问题,撤销量刑换法官重审?指望证人推翻证供还不如查帐、审查债权人去推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