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你担心“挂着”的现实影响,要与法官意图分开 5739没有获批,并不等于Luc的整个破产管理和追偿活动都停止了。 法院当前官方日程显示,9月15日仍要处理 5795另一组和解,以及相关对抗诉讼中的撤销缺席、上诉期间暂停等事项。这至少说明:5739待决期间,其他破产程序仍在推进。 所以,“等着不裁”确实不等于所有事情都停在原地。这一点值得关注。 但要进一步认定是故意拖延,让Luc自行撤回,还缺少关键证据:例如完整听证笔录中法官是否明确提出撤回、是否认为现申请存在无法补救的问题,或者在全部获准书面材料提交后,是否仍长期不处理。目前取得的材料没有证明这些。 Rule 9019要求法院在通知和听证程序后决定是否批准和解;规则本身并没有规定,听证后过多少天就自动批准、自动否决或自动视为撤回。 我的判断 现在不能认定曼宁在等Luc撤回。更有文件依据的是:Luc在争取把5739改成一份“交易保留、第三方权利另行处理”的和解。至于曼宁是否接受、还要加什么限制,尚未核实到最终裁定。 因此,接下来即使出现标题为“批准5739”的命令,也不能只看“批准”两个字。真正要读的是它有没有明确: 这份和解只约束政府与Trustee,还是也决定了第三方产权;它只是允许双方不再互相追索,还是进一步认定相关资产属于estate。 “和解获批”与“Luc对全部争议资产的产权主张获胜”,不是同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