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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3-10 12:30:20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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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二、如果郭无罪,他们仍然可以被认为互相共谋 在法律逻辑里,法院可能会这样看: 即使郭无罪,也可能存在: 王雁平 于建民 郭浩然 其他管理人员 之间的 agreement。 例如: 管理层共同决定如何处理投资者资金 共同隐瞒信息 共同实施转账 那就可能构成他们之间的 conspiracy。 哪怕: 原来检方叙事里说他们只是替郭做事。 它们和被告的敌人的agreement:搞钱后栽赃给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