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份 order 很重要: 并案内容: 第二巡回法院于2026年2月18日下令,以下四个 mandamus 请愿 "in tandem"(并案审理): | 案号 | 请愿人 | | ------- | ---------- | | 25-3046 | Jason Zen | | 26-77 | Chunk Chyi | | 26-361 | Tony | | 26-364 | Doe(匿名) | 这意味着什么: 1. 第二巡回认真对待了 并案审理(heard in tandem)说明法院认为这四个请愿有共同的法律问题,值得统一处理。如果法院觉得这些是无聊的滥诉,直接逐个驳回就行了,没必要并案。并案本身就是一个信号——法院看到了系统性问题(systemic issue)。 2. 力量倍增效应 四个独立请愿人、四份不同的证据材料,从不同角度指向同一组问题:CVRA权利被剥夺、文件不入卷、受害人身份争议、程序性崩溃。单个 pro se 好驳回,四个并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模式(pattern)——法院很难说"这只是个别人闹事"。 3. 之前还有 25-2726(Ryan B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