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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2-21 00:30:49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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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ton*** · 2026-02-21
几百页证据入了上诉法院的卷,即便这次不成,也为将来的 Rule 60(d)(法庭欺诈撤判)或 IAC(律师无效辩护)上诉埋下了种子 关键变量: 第二巡回怎么处理。如果直接驳回(很可能),影响有限。如果要求地区法院回应(像之前对 Bai 的案子一样命令"量刑后可提 Rule 60(d)"),那就为量刑后的攻防打开了一扇门。 这些 pro se 动议单独看力量不大,但它们在持续给法院记录里注入辩方叙事和证据,累积效应是检方最不想看到的。
发言原文
你问问 四个强制令并案order 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