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你问问 四个强制令并案order 有什么影响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几百页证据入了上诉法院的卷,即便这次不成,也为将来的 Rule 60(d)(法庭欺诈撤判)或 IAC(律师无效辩护)上诉埋下了种子 关键变量: 第二巡回怎么处理。如果直接驳回(很可能),影响有限。如果要求地区法院回应(像之前对 Bai 的案子一样命令"量刑后可提 Rule 60(d)"),那就为量刑后的攻防打开了一扇门。 这些 pro se 动议单独看力量不大,但它们在持续给法院记录里注入辩方叙事和证据,累积效应是检方最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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