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只要在14天内,向南区法院提交了上诉通知,就不存在无法上诉的问题。被告也没有不配合的问题,因为他自己都当庭表明了要上诉。后面就是什么时候补齐程序什么时候开始排期。
二巡不是要求被告8月10号前提交回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