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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11 04:19:27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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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0x_*** · 2026-07-11
政府以优势证据证明,郭文贵是控制 G 集团所有实体及这些实体资产的“老板” 以优势证据认定,郭文贵从政府主张应予没收的资金中获益,并对这些资金行使控制 以优势证据确定的没收金额为8.89亿。 858里法官的依据大多数是优势证据,有没有能打击这些优势证据的子弹?
发言原文
郭没有职务,也没有拿钱,没有拿工资和股票,而且于建明也不听他的,王艳平也不听他的,他就不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