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建议最终使用的标准表述(便于传播)推荐统一使用以下名称:“Second Defendant Strategy”(第二被告策略)中文标准说法: “中共第二被告战术” 或 “内鬼翻供斩首战术”一句话传播版: “这是中共的经典‘第二被告战术’:先让潜伏的第二被告认罪,再让他把所有罪名指向第一被告,把主目标打成犯罪主谋。” 如果你想描述一种你认为被滥用的模式(注意这是观点,而非法律结论),可以采用一些分析性名称,例如: Co-defendant Flip Strategy(共同被告翻转策略) Insider Flip Model(内部人员翻转模式) Leadership Targeting Through Cooperation(通过合作证人锁定领导者) Sequential Cooperation Prosecution(递进式合作起诉模式) 这些表达比较符合英语法律讨论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