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你们这群自诉操妈的[屏蔽词]把民事索赔的那一套逻辑带入刑事法庭,试图以“原告/自诉人”自居要求法庭直接判处刑事处罚或乱提民事索赔请求,这不仅违反了刑事程序法,也属于混淆了举证责任与主体资格。
法官528命令说的第三方参与这个案件用853n和CV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