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感觉就是不承认自己之前被耍,检方隐瞒,辩方也不指出来,被检方和辩方联合起来忽悠了,法官本来就几乎不会遇到检方和辩方联合起来陷害被告这种极端情况,遭遇极端情况被忽悠,承认也没什么大不了。
不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