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违反 CVRA 的 72 小时规定: 根据 18 U.S.C. § 3771(d)(3),上诉法院应在 72 小时内对 CVRA 强制令作出裁决。虽然法院经常违反这个时限,但“无限期挂起”是对法律条文的公然违背。 这个Gemini 的说法是否属实?法条真是这么写的话,那二巡也早就违法了?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删节:成员身份] 大家的cvra 强制令 如果二巡量刑后还不下命令 大家都有standing去催 因为南区已经做实了违反cvra及时听取的权利 二巡现在应该事后弥补,因为如果不上传 等没收结束后 接下来的没收将会有不可逆伤害
违反 CVRA 的 72 小时规定: 根据 18 U.S.C. § 3771(d)(3),上诉法院应在 72 小时内对 CVRA 强制令作出裁决。虽然法院经常违反这个时限,但“无限期挂起”是对法律条文的公然违背。 这个Gemini 的说法是否属实?法条真是这么写的话,那二巡也早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