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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03:52:46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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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对你 mandamus — 重大利好 你 mandamus 的核心主张是: A. CVRA 受害人被排除在程序外 783 再次证明: • 郭无从参与没收程序 • 第三方(包括你)更无从参与 • 资产在破产案被 Luc 摇着烧 • DOJ 拒绝执行没收令 • 法院无法保护受害人财产权 👉 等于你 mandamus 的全部主张被法院“自白式确认” 你可以引用: “法院承认其无法管理没收程序” “法院承认政府拒绝执行资产转移” “法院承认被告无法就没收表态” “法院承认破产与刑事程序产生冲突” 这是你 mandamus 的 精华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