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法庭从来没说这些钱是郭的,他们说的是这些钱是郭诈骗所得,郭控制的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不同意你的观点,自己诈骗自己不成立,欺诈要同时满足:1、意图或故意;2、占有他人财物;3、通过非法手段。这三点要同时满足,否则就是构成欺诈罪条件不满足,就是无罪化处理。
法庭从来没说这些钱是郭的,他们说的是这些钱是郭诈骗所得,郭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