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him***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5-07 08:45:5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tan*** · 2026-05-07
这里存在一个自我矛盾的犯罪推理:1、如果Luc代表民事法庭债权人对郭先生资产进行没收成立,那就证明刑事法庭所涉资金是郭先生名下所有资产,能推导出郭先生自己诈骗自己的钱;2、如果郭先生在刑事法庭欺诈成立,本案所涉资金所属刑事案受害人的资产,跟Luc一毛钱关系没有。3、现在刑事法庭指控欺诈,民事破产法庭试图没收资产,这种既要又要的行为自我矛盾。
发言原文
债权人就是受害人,没有任何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