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有一个值得通知你的实质性新信息。这次不是又冒出一个新的 docket number,而是我们上次一直缺的 Bankruptcy Dkt. 5777 全文现在已经能够完整核验,而且里面的修改比我之前只能根据标题判断的要重要得多。 22-50073,Dkt. 5777,2026年8月25日 12:54 PM ET,Third Revised Proposed Order。 Trustee 在文件第一页直接说明:这个第三次修订版本是根据“certain parties that objected”提出的进一步意见修改的;并且明确告诉法院,这一版相对于此前版本新增了第7、8段,并修改了第4段。 这三处现在已经可以逐字确认。 第4段明确规定,除 Trustee 和 United States 彼此之间外,这个和解令和 Settlement Agreement 不得损害任何人在本破产案衍生 adversary proceeding 中的权利和抗辩;也不得拿这个和解令去证明任何claim或defense的构成要件。 新增的第7段更宽。它规定,批准5739以及Settlement Agreement,包括特别提到的 Section S,均不得构成任何非 Trustee / United States 实体对 Trustee 或 bankruptcy estate 所拥有的 rights、interests、claims、causes of action、defenses 的放弃、消灭或者损害。 而新增第8段是目前最值得26-1853注意的地方。它不是泛泛写“保留郭的权利”,而是直接点名 SDNY 23-cr-118: 批准5739不得损害 Ho Wan Kwok 在该刑事案件中任何相关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他“如果存在的话”,对于因本Settlement而仍留在bankruptcy estate中的 forfeitable asset价值,要求抵减 forfeiture judgment 的权利。 这句话的法律意义要说得很准确。 它不是 Trustee 承认原来的 $889 million forfeiture judgment 有错,也不是承认郭一定能够获得credit;文件特意用了 “right, if any”。但它第一次把5739和 23-cr-118中的forfeiture judgment credit问题直接写进拟议批准令。而且Trustee自己告诉法院,第4、7、8段都是相对于原始proposed order后来加进去的,其中5777又是在异议方继续提出comments以后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