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sar***] 为什么二巡律师指派和二巡拒绝第三方的强制令,动议 是同一天? 因为之前我们讨论过,因为二巡要避免cronic。 如果二巡在被告律师没有上任的情况下就拒绝,那么二巡自己就犯了cronic错误,现在证明二巡如此老辣,避免了这个坑。那么问题来了,二巡为什么要避免这个坑?如果第三方的vacate 量刑,reassignment dismiss 没有和被告有关任何实质性内容,二巡根本不用考虑cronic,不用在同一天出强制令order和指派律师,如果第三方打的东西是垃圾,你拒绝,就算被告律师没上任,也不可能有cronic风险!而二巡选择 同一天指派律师和对第三方出order 就说明第三方打到了要害!二巡如果不这样干 自己就踩了cronic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