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不对 不是上诉 是申请强制令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在郭文贵案(23 Cr. 118)当前的 21 U.S.C. § 853(n) 没收程序中,关于“第三方请愿成功后,其他请愿人能否上诉”的问题,法律规定和程序细节非常明确: 1. 能否上诉? 结论是:可以,但必须等到“最终没收令”发布后。 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32.2(c)(3) 条,法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限制: “如果在同一案件中有多个第三方提交了请愿书,除非法院确定‘没有理由延迟’,否则在对所有请愿书作出裁决之前,准许或驳回其中一份请愿书的命令是不可上诉的。” 这意味着: 如果法官裁定某一个第三方(比如 A)请愿成功,拿走了部分资产,而你(请愿人 B)认为这损害了你的分配份...
不对 不是上诉 是申请强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