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习这么好对付?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74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1-26 ~ 2026-01-29(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讨论概览
讨论覆盖了政治叙事与法律程序两条主线,且长期没有统一结论。政治层面,围绕人物联盟、站队动因与舆论引导反复分化;法律层面,核心始终是853(n)、CVRA、二巡及强制令是否可成立、何时可受理、需不需要先澄清等程序边界。成员对证据来源、材料可核验性、受害者身份与人数口径始终持不同看法,既有对资金追回抱高期望者,也有明确担忧“难以落地”的成员。整体讨论更像多方案的收益-风险博弈:是争取程序窗口、阻止财产处置,还是等待上级程序重新评估。
阅读导引
- •政治归属与人物联盟叙事分歧:谁在“示好”与是否“习郭一体”都未定,观点呈拉扯态势→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讨论重心由站队转向个人价值逻辑:是否仅为自我实现、是否因社会衰败预期改变支持依据→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王雁平“是否长期住在郭18楼”成争议锚点,涉及“可租房”与“经常住”“目击火警”等不同证词→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爆料革命/联盟”信任度逆转:从先站对方到强调金融骗局、P2P集资与组织化套路→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程序争议集中在853(n)/CVRA:上诉资格、时点、法官可否即时处理等边界未形成共识→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complaints”“853n”“CVRA”边界互相冲突:文本口径与可提请范围被反复对撞→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强制令与听证争议:是否先听证、是否能止损财产处置,是否改写为更可执行的请求路径→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盖尔/主事官与代理关系问题:单方取消代理、收费、是否需付费及程序必要性意见分歧→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受害者与投资人边界高度分歧:6000人、100多人、134等数量与身份认定影响853n与资产路径→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证据来源与可采性被持续质疑:外部推测、机器人分析与上传流程交织,污染与核查性成为核心→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财务返还与战略预期出现悲观—务实并存:回款比例不确定,部分人转向争取程序时间与舆论留痕→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时间节点反复更新成博弈主线:下周、下下周、2月10日/29日等预测增多,结论仍多为猜测→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先二巡再上诉”与“改走CVRA/mandamus”路线并存:上诉门槛与时机被反复重估→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1 / 5 页
这方面阿哲说的比较多,我觉得有一点道理,除了习郭一体是胡说
习郭联盟三足鼎立比较确切,说不定比三国要多
张又侠不是都被搞了嘛
有那么容易我也去了
政治都是很无聊的,中国的政治更无聊
爆料革命之所以这么烂就是因为吸引了一群搞钱搞政治的人
一群搞钱搞政治的人聚集在一起,能有什么好的事情出现?
下周 下下周 可能会揭晓 老郭创建爆料革命的终极目的
阿哲 v先生 他们那个说法 不是错 而是浮于表面
他们是挺习的
你们支持谁呢
支持自己,实现自我价值
当然每个人不一样
对的
有什么价值可实现的
当社会灭亡的时候,什么都不是
社会要灭亡啦?
我搞不懂,为什么郭要安排王雁平住在他的18楼?
很多人利用这个编了很多故事。
说来说去,郭也是一个疯子。我相信他是想灭共快想疯了,并且用了很多技谋。
他做了那么多次直播,偏偏就没有人问他跟王的事情,因为他周围全是一些爱郭贼。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为什么郭要把她放在自己家住呢?他玩的是什么大棋呀?岳庆芝是什么态度?以前这坐八掛我是不会答理的。现在突然又好奇起来了。
她也完全可以在纽约租房子住呀。郭也不缺这个钱。
王艳萍不是有自己的公寓啊?什么时候住郭的18楼啊?
https://x.com/quan_tian777/status/2015831311831753091?s=19
https://x.com/baoliaogeming/status/2015933868340113705?s=19
经常在那里住吧。飞飞有一次半夜3-4点从着火的宾馆出来,王就是在他郭的18楼呀。
路子就是判刑 然后下一个程序推翻?
https://x.com/nfsctime/status/2015944476955394269?s=46
被放出来了 [删节:成员身份]
https://x.com/sarahzh67248600/status/2015975725505880206?s=12&t=eXMPp66CZUFD_7vvMedcSA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差不多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但也有可能判不了了
喜国的g系列到底是干什么的
下周 下下周 如果有机会 到时候我可以公布
老江你也信啊
倒闭还是致富
倒闭 致富 都要看人
有些人倒闭 有些人致富
关键是你有没有这个思维
多看青的直播 哪天他透露要隐退 就要倒闭了
以前只要说郭不好的我都觉得是伪类都选择屏蔽,然后就一路投资下来骗光了不拉倒,现在才发现原来联盟才是最可恶的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看看现在泰山的表现 老江是一样的道理 P2P 画饼 集资 做美股黄金 事成之后 利润归他 宣称投资G系列失败 本金退你
泰山是打算拿TDCC P卡砸死共产党的
我的A10 就是郭被关押之后还信狗联盟通过泰山等几个买的。当时听到泰山的声音还觉得很亲切,说是真人,跟他在直播时的声音是一样的,是他本人。投资之后他们也没躲起来,就更相信他们是真战友了。当时我还推荐别人去买、相信联盟、相信文贵。文贵随时王者归来。 真是被人骗了还要帮人数钱。 直到716我才开始逐渐明白了。
/这小屁酱说话时手舞足蹈的 一看就是 没经过专业训练 想半路出家做spy 她没那个命 肢体语言 语速 话语连贯性 会暴露心理的 她的内心 是慌和空 讲一堆废话没有重点 /左边人是盖特账号 右边是X账号 屁酱被青踢出去“联盟”爆料革命” 还能和周则 直播了好久 青为什么她不被删盖特? 一路人 演双簧嘛 学苏维埃百年前就有的套路 屁酱就类似CCP 的“无党派人士” 比党员 更维护“联盟”这个壳 不就是想当第三梯队接手嘛 她没这个本事 戏早演穿帮了 /屁酱作为中老年妇女 类似AVA 小草 飞飞 脸皮比城墙厚 说假话脸不红 被拆穿了也没有任何羞耻感 都在逐渐向“文革”时红卫兵大妈靠拢 没救了 这样的女人祸害家里至少三代人
[删节:成员身份]肯定有认识的在这个群里 麻烦把这下面两张图传递给他 有兴趣可转发 他的X流量大 覆盖面更广 青们说的话 连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第三方索赔(claim)vs 通过政府(检方)请愿(petition) 索赔:我的钱 不是郭的 还我 政府(检方)走开 请愿:钱是郭的 犯罪 成赃款 我是郭的受害者 请政府(检方)没收后 多少remission给点
刚进群,麻烦谁能给解释一下853i和853n,有没有相应的文件?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现在中共要是灭了,那真是跟爆料革命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他狗屁,就是个金融骗子
习主席还是牛逼
[用户 kir***] 你查一下,假设盖尔或者Gavenman等其他第三方赢了,你不服,有没有资格上诉
你的意思是法官判853n给他们?
受害者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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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问机器人
这个可以强制令
用cvra的快速通道
群里有第一份最高法立案 才有资格提翻案
在郭文贵案(23 Cr. 118)当前的 21 U.S.C. § 853(n) 没收程序中,关于“第三方请愿成功后,其他请愿人能否上诉”的问题,法律规定和程序细节非常明确: 1. 能否上诉? 结论是:可以,但必须等到“最终没收令”发布后。 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32.2(c)(3) 条,法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限制: “如果在同一案件中有多个第三方提交了请愿书,除非法院确定‘没有理由延迟’,否则在对所有请愿书作出裁决之前,准许或驳回其中一份请愿书的命令是不可上诉的。” 这意味着: 如果法官裁定某一个第三方(比如 A)请愿成功,拿走了部分资产,而你(请愿人 B)认为这损害了你的分配份额或权属,你不能立刻上诉。 你必须等待法官处理完这“数百份” 请愿书,并发布最终的**《最终没收令》(Final Order of Forfeiture)**。在该最终裁决发布后的规定期限内(通常是 60 天,因为这被视为准民事程序),受损的第三方可以向第二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2. 上诉的“门槛”:你必须有“站脚点”(Standing) 即使你可以上诉,你也必须证明对方的获胜直接损害了你的法定权益: 资金池冲突: 如果被没收的资产是一个固定的“资金池”(如扣押的现金),A 拿走了 1 亿,剩下的钱不足以偿还其他受害者,那么其他受害者通常具有上诉的利害关系。 权属排他性: 如果 A 被认定为某项特定资产(如某处房产)的唯一合法拥有者,而你也声称拥有该房产,你当然有权上诉挑战该裁决。 3. 目前程序中的风险点 结合 2026 年 1 月 20 日的状态会议,目前存在一个巨大的程序变数:特别主事官(Special Master)。 如果法院委任了特别主事官来统一处理这 100 多份请愿,主事官会给出一份**“建议报告”**。 关键步骤: 在法官采纳报告之前,你有权对该报告提出**“异议”(Objections)**。如果你对 A 的获胜不服,必须先在主事官和地方法官层面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在这个阶段提出异议,你可能会失去未来上诉的权利。 4. 为什么会有“不服判决”的情况? 在郭文贵案中,这种“内斗”极易发生。正如你之前分析的: 如果某间律所(如 Gavenman)代理的“共谋实体”被法官判定为“合法债权人”优先拿走了钱。 作为真正的独立投资者,你完全有理由通过上诉指控该判决基于“共谋欺诈”和“利益冲突”。 总结建议 如果你是不服判决的第三方: 关注“最终没收令”: 只有在这个令状发布后,上诉之门才正式开启。 盯紧“特别主事官”的推荐: 法官已要求在 2026 年 2 月 10 日前提交主事官人选。一旦主事官开始工作,任何关于 A 获胜的异议都必须第一时间通过书面形式进入法庭记录,否则上诉法院会认为你“弃权”。 你会考虑针对目前已知的某些潜在请愿成功者(如嫌疑共谋实体)提前向法庭提交“利益冲突告知函”吗?这通常是上诉前必要的铺垫。
不对 不是上诉 是申请强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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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写小论文
去二巡记录
这个肯定是肯定强制令啊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这个肯定是强制令
因为这个伤害不可逆 不能等
[删节:隐私信息] 不要上诉 强制令
[删节:隐私信息] 不止没有量刑 连没收 都不可能了
[删节:隐私信息]
就是这意思 [删节:隐私信息] 为了钱 要不要考虑 取消请愿remission 一起翻案?🤣
法官现在收不了场了
青 AVA们 也没有回头路了
我觉得 法官最好的情况 就是法庭上任何853n 都变成853i
也就是说 一视同仁
全都去政府remission
Judge想 但第三方853n会和他死磕
只要有任何853n被批准
所以这个案子就这样僵着吧
法官风险最低就是拖
不可能没收 不可能量刑
法官难受的时候还远没有到来
作为当初被采访的郭案“受害者” 没明白 他做了[删节:隐私信息] 的免费宣传员 怕是采访费都没给🤣
[删节:隐私信息] 洗洗睡吧 没收都没了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不用等最终没收令
只要法官批准 就可以上
想拿钱 只有翻案一条路
[删节:隐私信息] 我觉得这案子耗到最后 很可能是托雷斯自己推翻
因为那是她最体面的选项
青(周阅)作为(检方)受害人 在没收程序开启前 25年2月 鼓动欺骗(第三方)853n索赔claim (资产所有权者)6000人 登记成为(检方)请愿审赦免petition for remission (利益人owner或受害人victim) 这是 “第三方”和“检方”的 严重利益冲突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这个好!
周阅涉嫌欺诈 虚假登记 妨碍司法(没收程序) 他在王的庭审里的 检方证人受害者的身份 要被质疑 所做陈述 要被取消 王的定刑 也要重来
托雷斯唯一的选择
是不没收 强量
法律上并没有禁止
只是说 很难看
但这条路估计下周就会被毒死
走到现在她还有推翻的理由吗
这个就不知道了
但当她所有选择都比推翻的风险更大时
她肯定会推翻
她要报警
29号还没到呢
什么时候联盟暴毙
肯定会 而且青是替死鬼
数字银行 那100多人 客户代表是泰山吗? 负责和Govenman律师沟通的
不知道。当时泰山这个[屏蔽词]没少宣传。你可以去找一下小羊时评
https://x.com/testurheart/status/2016129131662938235?s=46
https://x.com/ddivul8m3g82864/status/2016137455603482907?s=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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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现在联盟、法官都在企图把第三方往853n 推,最后法官来个一刀切,把所有跟郭案相关、G系列相关的、集体性质的 853n 全部判为不认可,因此那些853n 受害者一分钱也要不回,除非大家都以CVRA 身份介入、找出程序漏洞、把这个案子推翻。CVRA是联盟的最怕、法官的极力打压所在,也被文悦大[屏蔽词]诋毁为自诉陷井。😂
下一个853n窗口 大概什么时候开?
好像还没有关吧。 1月20日的庭审记录中法官就是暗示大家都去走853n 途径;她把CVRA的自诉都贬低为抱怨 (complaint) , 她只让有律师代理的 853n 上传。
我一直以为是用美国邮局给我退件,刚才打电话要到tracking number,二巡居然给我用的是联邦快递退件,联邦快递效率真是高,1月16号就送到了我这边,可能由于电话打不通,物流查询上显示门牌号不对投递失败,估计现在又反过来退回给二巡都早就送到了🤣。我前两天还在想退件可能会寄丢,实际上都退件都反过来又退回二巡了。
没丢就好,那就问二巡
853n也可以提程序问题
打盖尔打卢克司法欺诈打联盟农场组织的索赔都可以,但是可能法官最后会忽略,要看你的目的是什么
青藤现在组织853n,可能是要污染853n窗口重新开启以后提交的853n申请
因为853n 60天要重新开启了
但是这个没用,因为只要证明郭没有打电话出来就可以了(青藤撒谎),自诉人就可以质疑青藤电话的真实性
现在853n动议是法官说的一定会上传的
所以他们要污染853n,我猜测
CVRA动议,法官现在是忽略状态
发Cvra动议的人,应该可以发一个动议让南区澄清cvra动议现在是什么情况
如果南区没回复,可以申请二巡强制令
如果法官不打算同意任何一个853n动议,她不需要请特别主事官,直接全部驳回就好了
853n是需要开听证会的
开完听证会才能驳回
至于如果法官同意一个853n,是不是就要同意所有的,这个就不知道了。因为不是所有人都申请了853n。如果你不申请853n,申请了remission,你是不是可以上诉?不知道。
853n不只是针对财产拥有者,而是还针对善意购买者。你们可以查查
法官不是只让律师代理的853n上传。她是说,律师代理的已经上传了,但是没有律师代理的,也会陆续上传
只要没收程序继续进行,所有853n都要陆续上传。她不上传你的,你就可以申请强制令。
所以现在853n已经确定是会上传了
整个状态会,法官根本没有清晰的说明Cvra动议的状态
complaints
但是她没有明说
这只是猜测
已经明说了
她表达是模糊的
853不能complaints
那还有啥
最好是向南区发个动议澄清一下cvra动议的状态
853n也可以 complaint
可以认为cvra就是complaints
如果法官说 不是 那才不是 你法官不说 那就可以认为
所有关于分钱的抱怨,853n都可以提
但是853n, 法官已经决定上传了
所以她说的complaints,指的可能是cvra动议,也可能是其他没有引用法条的动议
比如朱贝贝那种没有引用任何法条的动议
她是模糊表达
你应该去南区澄清
问题是 你自己发了cvra complaint了没有? complaint了
所以她说的就是你
很简单
法官没说的话
你不能自己猜测
她自己不说清楚 既然又有cvra的complaint
那么法官说的就包括cvra
所以最好去澄清
她不会澄清的
模糊才是最好的 😄
她如果不澄清,你就可以申请强制令了
已经申请了 😄
但是在你让他澄清之前,你申请强制令,她有解释的空间
她不会解释的
二巡强制令,需要你用尽救济
最好发个澄清动议,她不澄清,你去二巡,更容易通过
不可能澄清的啦
cvra提都没提
她想澄清 就不会不提
她澄不澄清是她的事情,但是你把该走的步骤走完了
你不走完该走的步骤,二巡还是驳回
我觉得不用澄清了
另外这个状态会议,不是法庭命令,只是一个讨论
没有任何的必须执行的结果
所以针对这个状态会,到底可不可以上诉,也不一定。我觉得因为他只是个讨论,你只能反对,不能上诉
你如果光只有这个 确实不太行
有别的才行
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们讨论特别主事官的费用是从没收财产里出
这一点,如果有人不同意,也可以提出抗议
因为这就等于花受害人的钱请特别主事官
二次伤害
如果只是分钱的话,不需要特别主事官
一共也没几个853n动议吧?大部分都是数字银行的
法官自己判不就完了
为什么需要特别主事官?
除非特别主事官还可以查司法欺诈
瑞恩733说的特别主事官是要求查检方和luc司法欺诈的
不是来分钱的
在法官批准检方的补充没收令之后,检方在forfeiture.gov网站上会发通告,然后就会开启60天窗口
但这次没收只是针对gclub和于建民的财产
郭 余 王 都一起并案了
这次60天是不是所有投资人都可以申请853n,就不知道了
还是只有投资gclub和喜币的人可以申请
A10和农场借贷本来就很乱,所以估计不行吧?
盖尔那6000傻白甜 如果不取消代理 申请也不会通过
盖尔的6000人现在已经不能取消代理了吧
已经过期了,盖尔都把名单呈到法庭上了
包括 [删节:隐私信息] ,你是不是还在盖尔代理名单上?
你要和他取消代理,盖尔还没同意吧? [用户 ntp***]
有个问题 盖尔这个25年4月份的filing增加了客户人数 也就是说他收到了新授权 那个时候 喜交所已经关闭
你是不能单方面取消代理的吧,盖尔必须同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