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第二,尽管受托人佯装不知,但他对喜马拉雅交易所客户资产(简称“客户资产”)的过 度干预显示出受托人对破产案的处理方式损害了郭先生的权利和该诉讼程序的完整性。郭 先生反对受托人试图将客户资产转移到破产案中,因为如果郭先生被判有罪,这些客户资 产在逻辑上应归还给所谓的客户受害者,而不是交给受托人、郭先生或他的合伙人。此外, 与受托人的主张相反,郭先生有权提出异议,因为如果他被判有罪,并且客户资产按照受托 人的要求被转移到破产案中,那么这些资产将无法用于履行郭先生的归还义务。但是,这 一对郭先生造成的不利影响并非法庭应签发中止破产案命令的唯一原因。法庭有责任保护 本案的完整性。作为其独立义务的一部分,法庭必须确保客户资产用于向所指控罪行的所 谓受害人提供赔偿,而不是用于支付受托人的费用或偿还给无关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