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如果张永兵的共谋言行当初被律师在383里面挑战假设张共谋言行不存在,会如何影响ya li的证词。你帮我拉下ya li的证词 7:57 PM Worked for 42s 我把 Ya Li 的庭审证词拉出来了。关键点比之前更重要:她确实直接说过,退款请求通常要报告给郭文贵,由郭文贵决定如何处理。 1. Ya Li 关于退款的核心证词 Ya Li 说: Farm 收到会员退款请求后,她通常会向郭文贵报告; 郭文贵会给出指示; 如果支持者没有公开批评郭文贵或 NFSC,通常会退款; 如果支持者公开批评郭文贵或 NFSC,郭文贵本人会指示“不退款”。庭审记录,第1408—1410页 这不是泛泛的“郭文贵知道退款”,而是 Ya Li 明确描述了一个由郭文贵参与决定的退款机制。 2. Ya Li 关于张永兵的证词 Ya Li 还说: HCHK 被破产受托人申请 TRO 后,张永兵要求她起诉受托人; 她拒绝起诉; 张后来让她签一份涉及约 3,800 万美元的 affidavit; 她认为该 affidavit 不真实,所以拒绝签署; 检方问张永兵听谁的指示,她回答:郭文贵。庭审记录,第1522—1526页 她还说,张威胁她,如果案件失败,她要对 3,800 万美元负责。庭审记录,第1528—1531页 3. 假设“张永兵的共谋言行不存在”,Ya Li 证词会怎样? 不是全部消失,而是会分成三部分: 仍然有效的部分 Ya Li 亲自经历的以下内容仍然可以存在: 郭文贵要求她处理 Farm Loan 资金; 郭文贵参与退款决定; 她收到张永兵发来的文件; 张要求她起诉受托人; 张要求她签署 affidavit; 她拒绝并受到威胁。 这些是她自己的经历,不必依赖“张是共谋人”这个法律认定。 会明显削弱的部分 如果不能证明张永兵属于共谋,检方就不能简单依靠 Rule 801(d)(2)(E) 把张的相关陈述作为共谋者陈述归到郭文贵名下。 特别是以下推论会受到影响: 张永兵代表郭文贵实施诉讼、转移资产、制造虚假 affidavit,因此张的行为就是郭文贵共谋行为。 如果张的共谋身份被排除,检方必须另外证明: 张是否真的受郭文贵指示; 张的行为是否为犯罪目的; 起诉受托人是合法资产保护,还是阻碍破产程序; affidavit 是否确实虚假; 这些行为与 GTV、Farm 或其他刑事指控之间有什么具体联系。 会产生替代解释的部分 张起诉受托人,表面上也可以被解释为: 争夺公司资产; 保护投资人资金; 反对破产受托人接管; 代表 Farm 或投资人进行民事追偿。 这未必是合法行为,但它提供了一个不同于“刑事共谋”的解释。检方如果没有把两种性质区分清楚,就不能只凭张代表相关实体、处理资金或起诉受托人,推断其必然是在促进犯罪。 4. 对 Ya Li 证词整体的影响 最关键的是:Ya Li 的证词同时包含对郭文贵不利和可能对辩方有利的两面。 不利的一面是,她说郭文贵: 控制退款; 决定批评者是否退款; 指示她设立实体、处理 Farm Loan 资金; 通过体系安排资金用途。 有利或至少构成合理争议的一面是: 郭文贵确实参与退款; Farm 存在实际退款机制; 相关人员可能是在处理退款、资产追回或破产争议; 张起诉受托人未必等于犯罪共谋行为。 因此,如果律师在 383 中有效挑战张永兵的共谋言行,最可能的结果不是 Ya Li 整个人被排除,而是: 检方不能再把 Ya Li 关于张永兵的行为直接包装成郭文贵共谋体系的一部分;法院必须把郭文贵自己的退款指示、张的民事诉讼行为、张 allegedly 要求签署 affidavit 的行为分别分析。 这会削弱检方关于张的代理关系和共谋链条,但不会自动消灭 Ya Li 关于郭文贵直接控制退款和资金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