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 债务人最大的单一债权人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L.P.(简称“PAX”)曾寻求驳回债务人的第11章破产案(破产案ECF编号346、406、408),债务人对此表示同意(破产案ECF编号344)。委员会对该驳回请求提出了反对。在2022年5月25日举行听证会(破产案ECF编号433)后,破产法院于2022年6月15日发布裁决备忘录(破产案ECF编号465),指示任命一名第11章破产受托人。随后,第11章破产受托人于2022年7月8日获得任命。鉴于被告明显滥用了其对债权人和破产法院应尽的义务,委员会强烈支持任命该第11章破产受托人。 6. 在该受托人获任命后不久,被告便试图将其免职(破产案ECF编号1274)。委员会反对被告的举措(破产案,ECF编号1313),理由是:由第11章受托人彻底调查被告的财务状况,并锲而不舍地追回被告被欺诈性转移的资产,符合债权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