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我说的是法庭判郭没有提到金融牌照的事情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删节:成员身份]又撒谎 首先她的原话是 法庭没提到 不是没指控之类 她一看别人戳破赶紧改口 但是法庭文件明确提到了在 Exhibit 4 - 8-23-22 Search Warrant Affidavit REDACTED — Document #142, Attachment #4 其次改口也没用 她说错了 不是指控了没成立 而是政府压根儿没有关于§ 1960(无牌照)的指控 因为没有牌照这一触罪点直接被纳入了更重的罪名里(§ 1956(h § 1349)
我说的是法庭判郭没有提到金融牌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