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我说的是法庭判郭没有提到金融牌照的事情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删节:成员身份]又撒谎 首先她的原话是 法庭没提到 不是没指控之类 她一看别人戳破赶紧改口 但是法庭文件明确提到了在 Exhibit 4 - 8-23-22 Search Warrant Affidavit REDACTED — Document #142, Attachment #4 其次改口也没用 她说错了 不是指控了没成立 而是政府压根儿没有关于§ 1960(无牌照)的指控 因为没有牌照这一触罪点直接被纳入了更重的罪名里(§ 1956(h § 1349)
我说的是法庭判郭没有提到金融牌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