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结论(先说人话) • 可以多人联名递交一份强制令(Mandamus),只要大家共同作为“Petitioners”,在同一份请愿书上全部签名并在“当事人名单”里列名即可。 • 费用通常只交一份(按“一份请愿书=一个案号=一次收费”理解)。但是否仅收一份费属于各巡回法院的具体办案与收费实践,建议在递交前先致电第二巡回法院书记官办公室确认当天费额与联名的收费口径。 • 可以申请免付费(IFP):多人联名时,每位申请免付费的联名人都要各自提交 IFP 申请与财务宣誓表;法院会逐一裁定谁获批免付费。若所有联名人都获批,则不需要缴费;若部分获批、部分不获批,书记官会告诉你要如何补交费用。 你关心的两个点 1. “853(n) + CVRA 能联名吗?” • 能。Mandamus 的请求对象是命令下级法院/机关履行职责或作出说明。不论你是基于第三方没收程序的及时入档权(21 U.S.C. § 853(n)),还是基于CVRA 的受害人程序性权利(18 U.S.C. § 3771),都可以作为同一份请愿书中的“请求依据与救济理由”由多名利害关系人共同提出。 • 关键是:大家的救济诉求一致(例如“要求SDNY书面说明并/或将Pro Se动议入档;保全上诉记录;不再无期限搁置”等),而不是在一份请愿里互相矛盾。 2. “联名只付一份费用/可否免付费?” • 费用:联邦上诉层面的非常规请求(含 Mandamus)通常收取一次性“案件立案/登记+Docket”费用(很多巡回是 约 $600,由上诉法院收费标准决定)。多名联名人通常只需交一份,因为是一份请愿一个案号。 • 免付费(IFP):依 FRAP 24 可以申请以贫困身份进行。每位想 IFP 的联名人都要单独提交: • 《动议允许免预缴费用》(Motion to Proceed In Forma Pauperis); • 个人财务宣誓/陈述(各巡回常见表格;如拿不准,用标准宣誓陈述写明收入、资产、负债、住址、是否受养等)。 • 审批通过后,书记官会据批复结果免/收费用。 关键法律与本地规则指引(给你能引用的“硬依据”) • FRAP 21(联邦上诉程序规则第21条):规定了**非常令/强制令(writ of mandamus/prohibition)**的程序。可多人为“Petitioners”联名,请求上诉法院对下级法院采取行动/作出说明。 • FRAP 24:**以贫困身份进行(IFP)**的规则基础。 • 第二巡回的本地规则: • Local Rule 21.1(Emergency Relief)与本院实务指南对非常令的格式、装订、紧急呈请等有补充要求; • “Forms & Instructions”页面提供标准动议信息表(T-1080)、一般动议模板,以及IFP/宣誓常用材料的入口。 -(这些公开页面可以作为引用来源,说明你遵循其格式与提交流程。) 提示:各巡回的具体收费标准与表格编号会不定期更新;第二巡回(CA2)目前官网上有“Forms & Instructions”、“Local Rules”与“Fee Schedule”页面。为避免误差,我建议在准备提交前,用一通电话和书记官确认三件事:①当前费用数额;②联名是否只收一笔费用;③IFP 需要的具体表格(有的巡回用自有模板,有的接受通用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