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既然是rico,受害者应该是一个或者多个共谋协议的受害者。在本案里,目前检方想展示就一个共谋协议:郭用灭共来吸引人们投资,王,于,联盟等人或者组织是郭的代持和(或)代理。
郭 王 判了 但联盟除了那几个共谋 还是无辜的 二类受害者 可以含泪切割掉郭 不影响继续灭共 办政庇 发币割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