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那我們寫petition給南區法院是不是就無效果了?
给南区上动议是必须有的程序,否则没法给二巡写。南区肯定是不理,借这个理由上二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