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破产案那边就是一坨屎,只要曼宁不被坑,luc弄个啥都批准。既然知道和解协议本质上会将其它方的所有权等相关权利被处置,然后也知道自己无权处置,然后还是要弄个和解协议,然后曼宁还是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