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其陈述里不能有反映其已经认罪的任何描述。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王雁平在庭审中被引出的 6 条庭外陈述,经 FRE 801(d)(2)(E) 作为共谋人陈述、采纳「证其为真」(Doc 388 §I)。
其陈述里不能有反映其已经认罪的任何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