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看来检方布雷迪违规是潜规则了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是的,美国历史上存在多起案件,其中第三方(如无辜项目组织、举报人或独立调查机构)介入,基于Brady v. Maryland(1963)裁决(通常简称Brady规则,要求检察官披露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中证据披露违规(Brady violation),成功推翻了被告的定罪。需要澄清的是,大陪审团(grand jury)的主要作用是决定是否起诉(indictment),而非“定罪”(conviction),定罪通常由审判陪审团或法官决定。Brady规则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证据披露义务,不直接适用于大陪审团程序(根据United States v. Williams, 1992)。如果问题指基于大陪审...
看来检方布雷迪违规是潜规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