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1)白皮书没这么写;2)你对喜交所连债权都没有,因为白皮书说喜交所对于将HDO兑换成法币的请求,有完全自主决定是不是同意的权利。你把钱存银行,存活期,你要求取款,银行至少不能没有理由拒绝你。
按你这么说,这个白皮书都是非法的?你把钱给我,我有权不给你,这种天然违法的东西就这么写进了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