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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2-21 09:59:21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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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joh*** · 2026-02-21
如果郭不被Rico到 那么民事案里的农场主和300收钱的(具体是法治基金)被Luc追 就没有法理依据了 Luc只能在破产案刑事案 追郭的个人资产 而不能扩大到其他实体(他只是个人破产trustee) 所以 检方坚持没收G系列 一是保拱竹 二是保证刑事案Rico可以牵涉到郭 从而让Luc可以在民事案里 用Rico 追到法治基金的钱 杀人诛心 不止G系列 喜交所等投资款 法治基金的钱 也要在破产案里抢
发言原文
法治基金 主席是王雪冰 转钱必须有他签字 他做检方证人 指认是郭指挥 这样法治基金 才会被rico Luc才有资格追钱 郭动议提到他 不是偶然 更像是往他那里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