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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0 10:47:2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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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我挖下来以后,感觉“里面可能有很重要的东西”这个判断是有根据的,但现在还不能叫“大秘密已经被证明”。真正值得注意的是,郭方不是偶尔碰了一下CIPA,而是从审前、审判到量刑阶段反复试图把同一批 classified materials 撬开。 最关键的几个节点已经能拼出一条线。 第一,政府早在2023年底和2024年3月,就向Torres提交了两批 CIPA §4 classified materials。法院后来允许政府对其中一部分完全不向辩方披露:8份 classified documents 里,5份被认为和未分类证据“重复”,所以可以直接删掉;剩下3份则用 substitution 替代原件。也就是说,郭的律师到现在都没有完整看到政府交给法官的那批原始classified material。 第二,到了2024年5月,事情更有意思。政府把一个关键政府证人 Witness-2 的§3500材料交给辩方以后,郭的律师突然发现:这个Witness-2几年前曾经亲口告诉郭的一些事情,原来涉及classified information。辩方马上要求CIPA程序,准备在cross-examination里问。政府随即申请阻止。法院虽然认为郭方的CIPA notice是及时、具体的,但最后还是因为“证明力有限、可能重复并让陪审团混乱”而禁止把这部分内容带给陪审团。 注意这个细节很重要:这不是郭方凭空猜“政府有秘密材料”。是政府自己的Witness-2的3500材料,使辩方意识到郭过去与此人的某次互动竟然属于classified领域。辩方的公开文件直接说,他们是在拿到Witness-2材料以后才知道这一点。 第三,也是我觉得目前最值得研究的一点:2026年1月郭换了新的辩护团队以后,又专门重新打开CIPA。 ECF 783里Dratel等人明确说,他们“unequivocally believe”——不是泛泛说“也许”——此前没有披露的§4材料中存在对郭量刑有帮助的信息。而且他们要求法院重新review整批材料,因为量刑阶段的relevance标准比trial宽得多。 更关键的是,这份motion居然公开透露了郭方一直想拿到的几个具体目标: Requests 5、19,以及Request 6的一部分; 还有一份2018年8月26日某次meeting的“未删节录音”; 以及究竟还有哪些美国政府机构掌握同一批信息。 这就很值得警觉了。 因为它说明郭方真正追的可能不是一份普通“国家安全背景材料”,而是一条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