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两码事。我觉得你这个思路特别自洽,跳出这个框架,直击程序,就可以无视诈骗事实与否;毕竟如果谁研究的本质上是涉及郭案细节方面的问题,那就势必涉及郭诈骗本身真伪,却说自己可以不去研究任何案情具体论证过程,这在基本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用户 zci***] 你居然同意我的思路 这让我诚惶诚恐啊
两码事。我觉得你这个思路特别自洽,跳出这个框架,直击程序,就可以无视诈骗事实与否;毕竟如果谁研究的本质上是涉及郭案细节方面的问题,那就势必涉及郭诈骗本身真伪,却说自己可以不去研究任何案情具体论证过程,这在基本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